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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四川省成都市中考方案

成招考委〔2018〕7号


成都市招生考试委员会 成都市教育局
关于印发《2018年成都市高中阶段教育学校统一招生(招收初中毕业生)考试工作实施规定》的通知

成都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基层治理和社会事业局,各区(市)县招委、教育局,各直属学校(单位):
现将《2018年成都市高中阶段教育学校统一招生(招收初中毕业生)考试工作实施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2018年成都市高中阶段教育学校统一招生(招收初中毕业生)考试工作实施规定

 成都市招生考试委员会 成都市教育局
2018年3月24日

 附件
2018年成都市高中阶段教育学校统一招生(招收初中毕业生)考试工作实施规定

为促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确保招生考试公平、公开、公正,根据2018年教育部、四川省和成都市教育工作会精神,结合成都教育工作实际,制定2018年成都市高中阶段教育学校统一招生(招收初中毕业生)考试工作实施规定。
一、招生计划
(一)划区域管理
全市高中阶段教育学校统一招生考试实行划区域管理,未经批准,公办普通高中不得跨区域招生。2018年全市共设16个招生区域。成都天府新区(指纳入中心城区招生范围的区域,下同)、成都高新区(不含成都天府空港国际新城,该新城暂时纳入简阳市统一管理,下同)、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共同组成1个招生区域(以下简称“5+2”区域),其余15个区(市)县各作为一个招生区域。
(二)计划的确定
全市高中阶段教育各类学校招生计划由成都市教育局统筹管理。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本区(市)县初中毕业生的规模和高中阶段学校办学水平、学位数等情况,统筹确定本区(市)县的预计招生计划。
⒈普通高中招生计划。中心城区(包含成都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
青白江区、双流区、温江区、郫都区、新都区,下同)公办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报成都市教育局审核、下达,由成都市招考办统一公布;民办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报成都市教育局核定,由成都市招考办统一公布。郊区新城各市(县)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向社会公布招生计划。
⒉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成都市范围内的中等职业学校(含省属、市属以及民办,以下简称“中职学校”)的招生计划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送成都市教育局备案,由成都市招考办公布。成都市人社局所属技工院校招生计划,由市人社局技工学校招办汇总,成都市招考办公布。成都市以外的中职学校在规定时间内向成都市招考办报送招生计划,由成都市招考办公布。
⒊五年制高职(含师范)招生计划。省发改委、省教育厅下达后,成都市招考办向社会公布。
(三)计划的执行
1.严格执行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公办普通高中严格按计划招生,严禁违规跨区域、超计划招生;民办普通高中原则上按核定的计划招生,未经同意,不得超计划招生。
⒉中职学校招生实行指导性计划。招生录取过程中,各中职学校公布的指导性招生计划可根据实际情况作适当调整。成都市教育局亮黄牌和控制招生规模的中职学校,招生人数不得超过主管部门审核下达的招生计划。
⒊五年制高职(含师范)招生计划。由成都市招考办汇总考生志愿信息后,报省教育考试院执行。
二、报名要求
(一)报名条件
⒈报考高中阶段教育学校的学生须初中毕业或具有初中毕业同等学力、能适应高中阶段学习、身体健康。
(1)报考师范类的学生,必须具备学习师范专业的素质,志愿从事小学、幼儿、特殊教育事业。
(2)报考公办普通高中统招生计划(经批准面向招生区域外招生的计划除外)的学生,户籍须在符合规定的招生区域。
(3)学籍和户籍不在同一招生区域的学生,原则上应回户籍所在招生区域报名参加中考。若考生不回户籍地报名参加中考,需在学籍所在招生区域参加中考的,可向学籍所在学校提出申请,在学籍所在地报考,按成都市招生政策规定升学;若学生要在考后回户籍所在地升学,应在报名前咨询户籍所在地中考升学政策。
2.下列人员限制报名:
(1)初中非毕业年级的在校学生不能报名;
(2)高中阶段各类学校在籍学生不能报名;
(3)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不能报名。



成都市教育局简介:
成都市教育局位于成都市高新区锦城大道366号,是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川委厅〔2010〕43号)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贯彻实施〈成都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意见》(成委发〔2010〕17号)精神,设立的市政府工作部门。
为正局级(副厅级)行政级别。



四川省成都市简介:
成都是四川省省会,简称蓉,别称蓉城、锦城,西南地区唯一一个副省级市,特大城市,西部战区机关驻地,国务院确定的国家重要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商贸物流中心和综合交通枢纽,是西部地区重要的中心城市。2017年,全市下辖20个区(市)县和高新区、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面积14335平方公里,常住人口1604.5万人,GDP13889.39亿元。
成都位于四川盆地西部,成都平原腹地,境内地势平坦、河网纵横、物产丰富、农业发达,属亚热带季风性湿润气候,自古享有“天府之国”的美誉;是我国第四大航空枢纽,内陆地区领事机构最多的地区;作为全球重要的电子信息产业基地,有国家级科研机构30家,国家级研发平台67个,高校56所,各类人才约389万人;世界500强企业268家。
成都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古蜀文明发祥地,中国十大古都之一。公元前四世纪,开明王朝九世以“一年成邑,二年成都”,故名成都,历经4500多年,城址未徙,城名未易;先后有7个割据政权在此建都;一直是各朝代的州、郡治所; 汉为全国五大都会之一;唐为中国最发达的工商业城市之一,史称“扬一益二”;北宋是汴京以外的第二大都会,发明了世界上第一种纸币交子。孕育了都江堰、武侯祠、杜甫草堂、金沙遗址等众多名胜古迹,是中国最佳旅游城市。
先后获世界最佳新兴商务城市、中国内陆投资环境标杆城市、国家小微企业双创示范基地城市 、中国城市综合实力十强、中国十大创业城市等。2016年4月,国务院明确成都要以建设国家中心城市为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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