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湖南省株洲市城区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实施办法
2018年株洲市城区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加快我市普通高中多样化有特色发展,探索普通高中创新型人才培养模式,促进创新型人才成长和学生个性化发展,根据《株洲市2018年普通高中招生实施方案》的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坚持学生自愿的原则。
(三)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衡量,结合学生优势潜质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招生名额
省示范高中学校株洲市二中、南方中学自主招生计划各60人;省示范高中学校株洲市一中、株洲市四中、株洲市八中、株洲市十三中、九方中学自主招生计划各30人;省级特色教育实验学校株洲市十八中自主招生美术类30人。
三、招生程序
(一)制定招生方案。自主招生学校制定自主招生工作方案,学校须成立由校领导、招生部门及纪检部门联合组成的自主招生工作小组。工作方案于3月15日前报中招办审核后执行。
(二)广泛宣传发动。初中学校要宣传自主招生政策,宣讲具体实施办法,在宣传过程中各初中学校一定要明确自主招生与指标生、直升生、特长特招生的不同,凡被自主招生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其他学校录取。
(三)组织学生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从株洲教育网下载《2018年株洲市城区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志愿表》,学生带志愿表到相应的学校报名。每生只能选择填报1所学校。报名资格:文化成绩原则上在本年级处在前10%的学生,或在艺术、科技等方面非常突出。株洲市二中、南方中学接受报名的人数不超过600人,株洲市一中、株洲市四中、株洲市八中、株洲市十三中、九方中学、株洲市十八中接受报名的人数不超过300人。报名截止期限为高中学校考核前3天。
(四)招生学校考核。招生学校按照学校招生方案,结合初中学校提供的学生材料,通过考核,确定预录取学生名单。考核时间安排:3月24日,株洲市二中、南方中学同时考核;4月7日,株洲市一中、株洲市四中、株洲市八中、株洲市十三中、九方中学、株洲市十八中同时考核。
(五)张榜公示。高中学校考核后一周内,将预录学生名单分别在高中学校和学生所在初中学校的显目处公示三天,同时公布学校监督电话、市纪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组电话(22660118)和基础教育科监督电话(22663799)。
(六)上报自主招生名单。4月20日,自主招生学校将公示无异议的自主招生志愿表、自主招生审核表和自主招生学生名册报市教育局中招办备案(盖单位公章,审查表还需高中自主招生工作小组所有成员签字),并上传自主招生资格审查表和自主招生汇总表电子文档到基础教育科邮箱:jyjjjk747@163.com。
(七)市教育局审核。市教育局中招办对自主招生推荐名单进行审核,4月30日,将审核后的预录名单在株洲教育网公示三天无异议后,确认正式录取。已被录取的自主招生的学生不再参加其他高中学校的录取。
四、工作要求
(一)自主招生工作是我市中招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是探索培养创新型人才的需要,高中学校应成立由学校领导、招生人员和纪检人员组成的工作小组,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初中学校要全面支持该项工作,认真完成好宣传发动和推荐录取工作。
(二)各学校充分尊重学生意愿,不得强迫或变相强迫学生意愿。招生学校要将招生的每个学生详细的选拔过程的原始资料保管存档,以便审核和备查。
(三)在自主招生的推荐录取过程中,如发现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情况,一经查实,将取消该生的录取资格,并由纪检监督部门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于在招生录取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学校,市教育局将取消自主招生资格。
(四)市教育局中招办建立自主招生监控评估制度,对学校所录学生进行跟踪调查,对招生效果不好的学校,将取消自主招生资格。
五、各县(市)自主招生工作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六、本办法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株洲市教育局简介:
株洲市教育局是根据《中共株洲市委株洲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株洲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株发〔2010〕3号)和《中共株洲市委株洲市人民政府关于株洲市人民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株委〔2010〕3号)设立的政府工作部门。
株洲市教育局主要职责为负责教育改革与发展研究,并就重大问题进行政策调研,并担出意见与建议;负责教育法规实施与地方性教育法规建设工作;负责对局机关干部职工及直属单位教职工进行法制教育;负责市本级教育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应诉工作、指导全市教育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应诉工作;负责组织并监督执法工作。
2017年11月,株洲市教育局获第五届全国文明单位荣誉。
湖南省株洲市简介:
株洲,古称“建宁”,湖南省辖地级市。位于长沙市东南部40公里处,湘江下游,东接江西省萍乡市、莲花县、永新县及井冈山市,南连省内衡阳、郴州二市,西接湘潭市,北与长沙市毗邻。株洲市辖天元区、芦淞区、荷塘区、石峰区、渌口区5区,攸县、茶陵县、炎陵县3县,代管县级醴陵市,此外设立有云龙示范区,总面积11262平方公里。2016年总人口401.6万人。
株洲是新中国成立后首批重点建设的八个工业城市之一,是中国老工业基地。京广铁路和沪昆铁路在株洲交汇成为中国重要的“十字型”铁路枢纽。株洲是长江中游城市群成员、长株潭城市群三大核心之一,是长株潭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一部分。此外株洲还拥有国家绿化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国家文明城市、国家园林城市等荣誉称号。
2016年,株洲市完成地区生产总值2512.5亿元,比2015年增长7.9%,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2个百分点,与全省平均水平持平。
2017年,株洲市复查确认继续保留全国文明城市荣誉称号。
2018年4月2日,科技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支持新一批城市开展创新型城市建设的名单,全国17座城市入选,株洲名列其中。6月19日,国务院正式批复同意撤销株洲县,设立株洲市渌口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