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江西省吉安市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办法
普通高中招生
1.普通高中招生总体原则是: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坚持从高分到低分和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各县(市、区)要根据各高中学校的办学条件和实际需要,确定招生规模,控制成班额(其规模与班额均严格执行省有关文件规定),同时尽量控制普通高中招生规模,努力将高中阶段职普比提升到4:6。市属吉安一中和白鹭洲中学面向全市招生,各县(市、区)普通高中原则上不得跨县(市、区)招生。
2.为优化高中阶段职普比例结构,全市确定一条普通高中最低录取分数线,最低录取分数线下的考生不能录取到普通高中。市直高中录取方案和录取分数线由市教育局确定。县(市、区)普通高中录取方案和录取分数线由县(市、区)确定后于7月15日前报市教育局确认并统一对外公布。
3.跨省、市借考考生要求回户口所在地录取,必须在户口所在地普通高中录取分数线确定之前,提供由借考地县级以上招办开具的中考成绩证明,可供查询中考成绩的网址,以及借考地教育行政部门学籍管理科室开具的同意转移学籍的凭证。证明内容包括:借考地考试科目,每科目满分,该考生各科得分和总分,借考地各普通高中学校录取分数线。由户口所在地中招办根据两地考试科目和分数进行成绩折合。录取本市普通高中学校,不仅折合分要上该校的录取分数线,而且原始分要上借考地的同类普通高中学校的录取分数线。
4.根据教育部及省教育厅有关普通高中均衡招生规定,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今年我市的省级重点高中要将统招计划按不低于70%的比例,根据生源情况,合理均衡分配到区域内初中学校均衡招生(由于市直高中已面向吉州、青原两区均衡招生,两区的省级重点高中是否再进行均衡招生,由两区自定)。
普通高中均衡招生原则上录取本地初级中学(含外来务工随迁子女)的在籍直升生(学籍在本校,且初一至初三年级均在本校学习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含按规定正常转学和休学学生)。
普通高中均衡招生的录取:以生源学校为单位按考生志愿和均衡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是否设定均衡招生最低控制分数线,由各县(市、区)自定。
5.为了稳妥推动课改后的中考和高中招生办法的改革,全市今年仍将综合素质评定纳入对考生的评估体系,录取省级重点高中的考生,综合素质评定等级必须是B等级以上(含B等级),录取省重点建设高中和市重点高中的考生必须达C等级以上(含C等级)。各县(市、区)于5月底前将考生的综合素质等级录入中考数据库报市中招办。
6. 报考师范“三定向”和井冈山应用科技学校“三定向”的考生在“三定向”录取落选时,可按其兼报的普通高中志愿参与普通高中录取。凡签订了“三定向”协议书的考生,若放弃,不予录取到省级重点高中学校。
7.市直高中招生
(1)计划分配
计划的85%面向井开、吉州、青原三区招生,其中均衡计划为70%,其他为统招;计划的15%面向县(市)招生。
(2)志愿填报
①统招志愿的填报:报考市直高中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必须在“重点提前批次志愿”选择某一所具体学校(0801001-吉安一中或0801002-白鹭洲中学)。另外,“重点高中志愿”还可选择本县(市、区)的省级重点高中学校,市直高中落选后,参加本县(市、区)省级重点高中学校录取。②均衡志愿的填报:井开、吉州、青原区符合市直高中均衡招生条件的考生,在“重点提前批志愿”选择了某一所具体学校(0801001-吉安一中或0801002-白鹭洲中学)视为填报了均衡志愿,否则不能享受均衡招生。各县(市、区)不得以各种名义阻止或变相阻拦学生报考市直高中,不得提前组织考试或以其他方式截留优秀学生。中考成绩公布后一周内,学生如有自愿到市直高中就读的,可以不受原报名志愿限制,到市中招办重新报名。
(3)录取
井开、吉州、青原的考生采取两校“统一划线、摇号录取”的方式进行。即根据两校分配到井开、吉州、青原的招生计划划定同一条统招分数线,确定各类上线考生人数,当其中一所学校的上线志愿人数超过其招生计划时,超计划数的学校将进行随机摇号录取,录满为止。其他未录取的上线考生自动替补录取到另一所学校。(a)统招上线人数确定: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上线考生数。(b)均衡上线人数确定:城区初中学校在考生总分不低于统招录取线55分内,乡镇初中学校在考生总分不低于统招录取线75分内,以生源学校为单位按分配到各初级中学的均衡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上线考生数;未完成的均衡招生计划在中心城区报考了市直高中志愿未录取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录满计划为止。
县(市)的考生按志愿择优录取,录取分数线不得低于井开、吉州、青原三区。
(4)吉安一中的 “宏志班”和白鹭洲中学的“弘毅班”,在统招录取前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规定选拔。
(5)市直高中招收的县市考生,三年后毕业时回户口所在地参加高考报名(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迁移的除外),计算当地升学率。
8.关于特招生的录取
按市教育局相关文件执行。
9.新生录取时间和批次
同一批次录取顺序:定向生录取→统招录取→均衡招生录取。
第一次录取:7月20日~7月30日。第一批:定向生、市直高中;第二批:县(市、区)省级重点高中;第三批:市级重点高中;第四批:一般高中。
第二次录取:9月上旬补录。
普通高中招生实行限时报到制,各地中招部门需及时公布各批次普通高中的报到期限。对已录取未按时报到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普通高中学校和学籍主管部门必须按照中招部门提供的录取库名单办理高一新生学籍,不得为未报到的学生建立学籍。各普通高中学校严禁跨区招生、超计划招生、线下招生。
10. 高中阶段民办学校招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在国家、省市有关政策的规定下享有与同级同类公办学校同等的招生权。
11. 经省教育厅和海军招飞办批准,2018年海军航空实验班面向全省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100名,具体报考和录取办法按《关于做好海军航空实验班招生工作的通知》(赣教基字〔2018〕1号)执行。
吉安中考
吉安市教育局简介:
吉安市教育局是主管全市教育事业的市政府工作部门,与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合署办公。
局长张爱如:主持市教育局行政全面工作。
党委书记方字慕:主持市教育局党委全面工作。
党委副书记、副局长欧阳亮:主持吉安职业技术学院党委全面工作,协助分管领导分管职成科和高招工作。
党委委员、副局长郭继国:负责招生计划、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内部审计、教育统计、学校收费管理、学校资产及后勤管理、校舍建设、教育发展规划及学校布局调整。
党委委员、副局长彭晓雁:协助主管领导分管吉安职业技术学院有关工作,协助分管领导分管计财科和校建工作,联系吉安师范。
党委委员、副局长黄晓园:负责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社区教育、民办教育、教师(校长)培训和远程教育工作;负责中等学校招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以及教育督导、教育评估方面工作。协助局长分管职成科、督导室(评估中心)、中招办。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胡晓燕:主持市教育局纪委工作。负责人事、劳动工资、教师队伍管理、教师资格认定;负责机关效能建设、行风管理、治理教育收费中突出问题工作;负责机关、直属单位和学校干部的考核、任免及机关干部培训工作;负责直属学校教师录用、教师职称评聘。
党委委员、副局长曾宪锋:负责高中教育、义务教育、学前教育工作;负责国防教育,学校体育、卫生、艺术工作和语言文字工作;负责中小学德育和家庭教育与家长学校工作;负责教育教学研究和教育科研工作。协助局长分管基教科、教研室。
江西省吉安市简介:
吉安,古称庐陵、吉州,元初取“吉泰民安”之意改称吉安,江西省下辖设区的市(地级),长江中游城市群重要成员,位于江西省中部,赣江中游,西接湖南省,南揽罗霄山脉中段,据富饶的吉泰平原,是江西建制最早的古郡之一,是赣文化发源地之一。吉安下辖2区1市10县。面积2.53万平方公里,2016年人口530.4万。先后获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全国双拥模范城市、国家森林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全国电子信息产业科技兴贸创新城市、全国新型工业化(电子信息)产业示范基地城市、外商投资最佳城市、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国家卫生城市、省级文明城市、省级卫生城市、江西省首届生态宜居城市等荣誉称号。
吉安是赣文化三大支柱之一,自古乃人文渊源之地,“三千进士冠华夏,文章节义写春秋”,孕育了自成一系的江右庐陵文化,素有“金庐陵”、“江南望郡”、“山水福地”、“文章节义之邦”、“状元之乡”、“才子之乡”、“庐陵风光半姑苏”、“将军市”、“红色摇篮”、“革命圣地”的美誉。吉安有革命摇篮井冈山、武功山、青原山、羊狮慕、白鹭洲书院、吉州窑、庐陵文化生态园、 文天祥纪念馆、渼陂古村、陂下古村、燕坊古村、江畔古村、快阁、槎滩陂等著名景区景点。
2017年,吉安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633.47亿元 。2017年11月,荣获第五届全国文明城市。2018年10月,吉安获评健康中国年度标志城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