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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办法

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
市区(兴宁区、江南区、青秀区、西乡塘区、邕宁区、良庆区、高新区、经开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办法如下:
(一)市区普通高中招生办法
普通高中实行“自主选择、择优录取”的招生办法。
1.报名
报名方式有三种,考生可根据本人实际情况在规定时段内自主选择:(1)个人自助式报名。考生可在任何一台能安全稳定上网的电脑上自行操作,通过互联网进入指定报名网站实现网上报名;(2)在初中学校参与报名。考生可回到原就读初中学校,在校内通过计算机网络教室参与网上报名;(3)考生到指定的集中报名点报名。市教育局中小学招生办公室(以下简称“市中招办”)在市三中设立集中报名点,考生凭准考证到现场报名,市中招办工作人员协助考生报名。
2.查询
报名开始前,市中招办在报名网站上提前公布市区普通高中学校招生方案、各高中学校招生计划、学校简介、考生须知等信息,并根据工作进度分阶段提供中考等级成绩、中考等级成绩组合情况统计查询等服务,便于考生和家长提前熟悉市区普通高中报名的方法。在报名规定时段内,市中招办将实时发布各普通高中当前的报名和录取信息,考生可通过报名网站报读市区内任何一所普通高中,并可根据查询的实时信息多次登录报名、多次调整报名志愿或退出报名。
3.录取
市区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采用“学校分时段,学生分批次”的录取方法,依托南宁中考招生信息网实施。
(1)录取依据
①学业成绩——中考总成绩等级和各科笔试成绩等级。
②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
③理化实验操作考试成绩。
(2)录取类别
市区各普通高中招生录取严格按照招生计划执行。招生计划按招生录取类别主要分为指令性计划和指导性计划,本市市区户籍考生可同时报读指令性计划和指导性计划,非本市市区户籍考生只能报读指导性计划。
(3)录取原则
按以下优先程序依次录取:
①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为C等以下(含C等),或理化实验操作考试成绩未达标者,均不能被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录取。
②指令性计划。考生单科成绩出现一科C、D或E者,不能被市二中、市三中录取;考生单科成绩出现一科D或E者,不能被除市二中、市三中外的其他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录取;考生单科成绩出现二科E者,不能被一般普通高中录取。
③指导性计划。考生单科成绩出现D或E者,不能被市二中、市三中录取;考生单科成绩出现E者,不能被除市二中、市三中外的其他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录取;考生单科成绩出现三科E及以上者,不能被一般普通高中录取。
④在普通高中各批次录取时间段中,各招生学校先按照报名考生总成绩等级进行排序,在考生总成绩等级相同的前提下,按照考生单科成绩中最高等级的数量由多到少的顺序排序录取;若两名考生最高等级的数量相等,则按照次一等级的数量由多到少的顺序排序录取;依次类推。
⑤报考同一所学校的考生,如成绩各等级的数量完全相等,则按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思想品德与历史的科目排列先后顺序,对单科等级高的考生依次录取。
⑥为提高报名录取效率,市区内公办示范性普通高中限定录取最低总成绩,各普通高中根据本校招生计划按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市二中、市三中指令性计划(包括特长生、指令定向生)和指导性计划录取最低总成绩为A等级以上(含A等级);市一中、市八中、南宁外国语学校、市十四中、南宁沛鸿民族中学、市二十六中、市三十三中、市三十六中、邕宁高中指令性计划(包括特长生、指令定向生)和指导性计划录取最低总成绩为B等级以上(含B等级)。市五中(公办自治区星级特色普通高中)指令性计划(包括特长生、指令定向生)和指导性计划录取最低总成绩为C+等级以上(含C+等级)。其他公办非示范性高中指令性计划(包括特长生)和指导性计划录取最低总成绩为C等级以上(含C等级)。
4.特长生录取
拟招收特长生的公办普通高中负责制订本校特长生招生方案,招生方案报市中招办审核后即可自行组织招录。特长生招生学校要做好宣传、组织和管理工作,公办普通高中特长生指标原则上不超过本校指令性招生计划人数的5%,公办自治区星级特色普通高中特长生指标原则上不超过本校指令性招生计划人数的10%。
如考生在体现个性发展的体育、音乐、美术、辩论、表演、学科竞赛、实验操作、综合实践活动设计、科技发展、文学创作、工艺制作、电脑制作、航模车模等方面有突出的特长,由考生本人将初中三年来所获市级以上奖励的情况,向相应的招生学校申报。招生学校审核考生信息后,根据特长生录取的有关规定,进行公开公正的测试和公示,拟录取名单报市中招办备案后即可正式录取。特长生考试录取过程中如出现违规行为的按有关规定另行处理。
5.自治区公办示范性普通高中指令性计划定向生名额录取
为均衡发展义务教育,使更多的初中学校都有学生能升入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就读,市区内所有公办示范性普通高中指令性计划50%的招生名额按初中地段生接收人数平均分配给各城区承担地段生生源的初中学校 (具体录取办法另行制定)。
(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办法
全市所有中等职业学校均可通过现场报名直接录取。部分中等职业学校(即市一职校、市三职校、市四职校、市六职校、市卫校、南宁技校,以下简称“中职学校”均指采取网络报名的上述六所中等职业学校)还可通过网上报名登记、现场确认的方式录取。
1.现场报名录取。参加中考的考生持准考证和中考成绩单到所要报读的中等职业学校报名;未参加中考的初中毕业(结业)生可持初中毕业(结业)证书或学生手册到所要报读的中等职业学校报名。现场报名录取截止时间为9月30日。
2.网上报名登记、现场确认录取。参加市区中考的考生可在7月16日至19日自行选择报读中职学校,先通过网上报名系统选择学校登记报名信息,于7月19日18:00前到报读学校现场确认,优先选择专业后录取。



南宁市教育局简介:
南宁市教育局是南宁市人民政府职能部门,主管全市教育事业和汉语言文字工作。内设办公室、政策法规科、人事教育科、计划财务基建科、基础教育科、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体育卫生艺术教育科、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办公室、汉语言文字工作科、党委办公室、纪检监督室等11个科(室)。辖七县五城区2623所学校,学生118万人,专任教师4.9万人。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简介:
南宁,简称“邕”,别称绿城、邕城,是广西壮族自治区首府、北部湾城市群核心城市、中国面向东盟十国国际大通道、内陆开放型经济高带、西南出海综合交通枢纽城市,中国东盟博览会暨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的永久举办地,国家“一带一路”海上丝绸之路有机衔接的重要门户城市,也是南部战区陆军机关驻地。
南宁建制于东晋大兴元年(公元318年),至今已有1700年历史。南宁是一座历史悠久的边陲古城,同时也是一个以壮族为主的多民族和睦相处的现代化城市。全市下辖7区、5县,面积2.21万平方公里,常住人口755.5万人。
南宁位于广西南部,地处亚热带、北回归线以南,中国华南、西南和东南亚经济圈的结合部,是泛北部湾经济合作、大湄公河次区域合作、泛珠三角合作等多区域合作的交汇点。
2017年1月20日,国务院发布《北部湾城市群发展规划》,将南宁定位为面向东盟的核心城市,支持建成特大城市和边境国际城市;南宁获得2018年第12届中国国际园林花卉博览会举办权、2019年苏迪曼杯举办权。 并继续保留全国文明城市荣誉称号。2018年11月,入选中国城市全面小康指数前10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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