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吉安市吉水县2018年中等学校招生工作补充规定
吉水县2018年中等学校招生工作补充规定
根据《江西省2018年中等学校秋季招生简章》和《江西省2018年中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及《吉安市2018年中等学校招生工作补充规定》的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我县2018年中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事项作如下补充规定。
一、宣传、报名
1.报名前各校应将中招的有关政策规定、招生办法、工作要求等进行全覆盖宣传,每所学校要张贴中招宣传材料,充分运用各种媒体和网络广泛告之,并认真组织网上报名培训工作,使考生全面了解网上报名的操作程序和填报方法。
2.4月10日~4月16日为考生网上报名时间,各校要组织考生在网上填报基本信息和志愿信息,此期间填报高中类志愿、职业高中或职业中专和师范定向类志愿,逾期不予补报。五年制高职和普通中专志愿填报时间安排在 8月1日 ~7日。市外就读的考生回户口所在地报名参加中考,必须凭户口本和就读地教育行政部门学籍管理科室开具的同意转移学籍的凭证到考生户籍所在初中学校报名。
3.各学校必须认真负责地指导考生填报志愿,充分尊重考生的自主选择权,志愿应由考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自主决定。所有考生均须到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在打印的《考生报名信息确认表》上签字确认。
4.师范三定向报名类别单独归为一类,报考类别为“ 3” ,考生志愿从事农村教育事业且户籍在定向乡镇满三年(含三年)以上常住人口的初中三年应届直升生。学籍在外县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到户口所在地的乡镇初中学校报名。报名结束后(4月20日前)由报考学校将报考师范“三定向”考生的户籍原件、复印件和初中三年直升生证明材料交县招办审核备案。报考师范“三定向”的考生可以兼报普通高中志愿。井冈山应用科技学校“三定向”报名按市政府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5.县教育体育局加大对报考考生资格审查的力度。资格审查由教育股组织实施,实行三级负责制(即班主任、学校、教育股),最后将审查结果汇总到招办,以便录取备查。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4月12日:新和、冠山、双村、水田、邱陂、文峰、螺田、白水、丁江、枫江、尚贤、二中
4月13日:金滩、白沙、水南、黄桥、吉中、盘谷、经贸、乌江、醪桥、申浩
4月16日:四中、八都、思源、阜中、进士、三中
二、考试
1.我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采取两考合一(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初中毕业考试)的方式进行,一考多分流,为普通高中和各类高、中等职业院校选拔人材。初中应届毕业生(含进城务工子女)都必须参加报名考试,报考率和教学质量评价将以初一入学人数为基数计算。各初中学校不得借春季分流驱赶学生。
2.考试科目:思想政治、历史、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地理、体育。
3.考试分值及要求:思想政治与历史合卷120分(其中思想政治70分,历史50分),考试形式:开卷,考试时间120分钟;语文120分,考试形式:闭卷,考试时间:150分钟;数学120分,考试形式:闭卷,考试时间120分钟;英语120分(其中听力占27分),考试形式:闭卷,考试时间:120分钟,凡经三级以上医院检测证明听力残疾的考生,可不参加英语听力测试,其英语科目总分按考生笔试分数×1.29计算,若参加了英语听力测试,则以实际测试得分计算(各校必须在5月底前将听力免试考生证明(证件)和考生名单报县招办审核);物理、化学同场分卷考试(其中物理100分,化学100分),考试形式:闭卷,考试时间160分钟;地理、生物合卷60分(其中地理30分,生物30分),考试形式:闭卷,考试时间为60分钟;体育50分,合计总分790分,各科目统分保留小数分,总分四舍五入不保留小数,录取时以总分进行录取。物理、化学实验操作,列入考查科目,成绩不计入中考总分,录取普通高中的考生必须及格以上。
4.体育考试按吉安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吉安市2018年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吉教办字〔2018〕12号)和县教育体育局《关于印发(吉水县2018年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吉水教字〔2018〕62 号)文件规定执行。
5.县教育体育局按照省中招委制定的“设置考点标准化要求”和市中招办制定的“标准化考点”设置意见,本着既方便考生又有利于管理和防洪保考的原则,统筹安排考点。英语听力测试采取考点统一播放录音磁带形式进行,中考考点学校必须具备英语听力播放条件,完善英语听力设施,确保英语考试的顺利进行。
6.考生准考证号编排由计算机随机生成;监考人员选聘执行回避政策;考试统一使用金属探测仪监督入场,监考实行循环交叉监考。
三、阅卷
1.全市实行中考网上阅卷,由市中招办统一组织实施。网上阅卷采取集中扫描、指挥中心网络远程传送的方式,由县(市、区)组织评阅。数据的合成,成绩的汇总、打印,由市中招办统一完成。
2.县教育体育局成立评卷领导小组,下设评卷组、监督组、保卫组和后勤组等职能机构,负责协调、指导、管理评卷工作,确保网上阅卷工作顺利实施。
3.市中招办负责中考成绩分县、分校打印发给各县(市、区),同时开通考生成绩网上查询。各校要及时将考试分数通知考生本人,不准张榜公布,不准按分数排队。考生对分数有疑问可在 7月4日 前向县中招办申请查分,但不查卷。7月5日前县招办汇总查分考生信息报市中招办。 7月8日 前,市中招办将查分结果反馈县招办,由县招办通知学校和考生。
四、优惠政策
1.按《江西省2018年中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中优惠项目执行。
2.军人子女按照江西省教育厅、江西省军区政治部下发的《关于印发〈江西省军子女教育优待实施办法〉的通知》(政联[2012]8号和吉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抄告单(吉府办抄字[2005]138号)规定执行。
3.考生能享受几种优惠时,只能享受其中最高的一种,凡享受优惠政策加分的考生,均应按有关规定向所在县招办交验原始证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须经中招办主任签字盖章认可存档)。查验后由县招办填造“优惠加分考生花名册”,加盖县中招办的公章后于5月底之前上报市中招办。凡出具证明的单位均不得弄虚作假,违者取消考生录取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凡享受优惠加分的考生要在学校公布栏内和教育网上公示一周。
4.享受优惠加分的考生,按加分后的成绩进行录取。
五、普通高中招生
1.普通高中招生总体原则是: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坚持从高分到低分和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2.为优化高中阶段职普比例结构,全市确定一条普通高中最低录取分数线,最低录取分数线下的考生不能录取到普通高中。本县两所省重点高中的录取是根据两所高中各自的招生计划,按比例及分数相对均衡的原则,随机分配给两所学校(具体操作办法见普通高中录取方案)。凡未经过县、市招办录取擅自到外(县、市)就读高中的考生,造成高中无法建学籍,由考生和家长负责。本县普通高中录取分数线由县教育体育局划定,并于 7月15日 前报市中招办。
3.对跨省、市借考考生回户口所在地参加普通高中录取:借考考生必须在户口所在地普通高中录取分数线确定之前,提供由借考地县级以上招办开具的中考成绩证明(证明内容包括:当地考试科目,每科目满分,该考生各科分和总分)以及借考地教育行政部门学籍管理科室开具的同意转学学籍的凭证,然后再由户口所在地中招办根据两地考试科目和总分进行折合录取。录取本市普通高中学校,不仅折合分要上该校的录取分数线,而且原始分也要上借考地的同类普通高中学校的录取分数线。
4.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今年我县从省级重点高中(吉水中学、吉水二中)招生总计划中划出71%的比例,根据各初级中学生源情况(含春季分流人数),按相同比例分配到各初级中学招生。
普通高中均衡招生原则上录取本地初级中学(含外来务工随迁子女)的在籍直升生(学籍在本校,且初一至初三年级均在本校学习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对于正常转学〔在报考学校就读一学年(含一学年)以上且2017年9月30日以前在县教体局已办理转学手续〕和正常休学的在籍应届毕业生也可享受均衡生资格。移民在籍初中应届毕业生均可享受均衡生资格。
普通高中均衡招生的录取:以生源学校为单位按其分配的均衡招生计划从符合均衡条件的考生中择优录取。全县设置普通高中均衡招生最低控制分数线,最低控制分数线不低于全县统招线120分,完不成均衡招生计划的生源学校,县教育体育局将收回剩余计划,在全县其它学校符合均衡条件且在最低控制分数线内的考生中择优录取。若全县均衡招生计划未完成,则将均衡计划转入统招。
5.为了稳妥推动课改后的中考和高中招生办法的改革,全市今年仍只将综合素质评定纳入对考生的评估体系,录取省级重点高中统招(含均衡生、特招生)的考生,综合素质评定等级必须是B等级以上(含B等级)。各校于 5月28日 前将考生的综合素质等级,理化实验操作成绩录入中考数据库报县中招办。
6.报考师范“三定向”和井冈山应用科技学校“三定向”的考生只有在“三定向”录取落选时,可按其兼报的普通高中志愿与第一志愿填报普通高中的考生一并排队参与普通高中统招录取。已签订“三定向”培养协议书的考生,若放弃,不予录取到省级重点高中学校。
7.市直高中招生
(1)计划分配:计划的85%面向井开、吉州、青原两区招生,计划的15%面向县(市)招生。
(2)志愿填报:统招志愿的填报:在网上报名时,必须在“重点高中提前批次志愿”栏中填写某一所具体学校(吉安一中代码0801001或白鹭洲中学代码0801002)。另外在重点高中志愿栏中还可填写本县的一所重点高中学校,市直高中落选后,参加本县省重点高中录取。
(3)录取:按考生志愿择优录取,录取分数线不得低于吉州、青原两区。
(4)吉安一中的 “宏志班”和白鹭洲中学的“弘毅班”,在统招录取前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规定选拔。
(5)市直高中招收的考生,三年后毕业时回户口所在地参加高考报名(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迁移的除外),计算当地升学率。
8.特招生
按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高中特招生录取有关工作的通知》(吉教办字[2010]25号)和县教育体育局下发的《关于普通高中招收音乐、体育、美术特招生的通知》文件执行。
9. 录取时间与批次:
(1)本县重点高中预录取:7月14日-18日。
(2)全市第一次集中录取: 7月20日 ~ 7月30日 。第一批定向生、市直高中;第二批:县(市、区)省级重点高中;第三批:市级重点高中;第四批:一般高中。
(3)全市第二次录取:9月上旬补录。
10.普通高中招生实行限时报到制。对已录取未按时报到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高中学校和学籍管理部门必须按市中招办提供的录取库名单办理高一新生学籍。各普通高中学校不得违反规定超计划、降分数、超收费标准违规招生,不得招收已经录取他校的学生,不得为未报到的学生建立学籍。各县(市、区)原则上不得跨县(市、区)招生。
11.高中阶段民办学校招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享有与同级同类公办学校同等的招生权。
12.经省教育厅和海军招飞办批准,2018年首届海军航空实验班面向全省招收应届毕业生100名。具体报考和录取办法按《关于做好海军航空实验班招生工作的通知》(赣教基字〔2018〕1号)文件执行。
六、高、中等职业院校招生
1.招收初中毕业生的五年制高职招生计划由省教育厅、省发改委下达。三年制普通中专和成人中专的招生计划由各招生学校根据办学条件自主确定。
2.普通高、中等职业院校招生录取工作,均由省中招办统一组织。三年制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可实行自主招生、注册录取,于10月20日前到市中招办办理新生录取花名册。
3.师范“三定向”考生的录取严格按照吉水县教育体育局(关于印发《吉水县2018年师范“三定向”培养农村小学教师招生办法》的通知)的文件执行。井冈山应用科技学校“三定向”考生的录取按市政府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4.在全市普通高中录取前,根据有关规定确定本县 “三定向”考生预拟录名单,同时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的考生要签定“定向培养协议书”并加盖县(市、区)教育局公章,由市中招办进行审核、预录后交招生学校,再由招生学校到省考试院办理正式录取手续。
5. 凡是具有初中毕业或相当于初中毕业文化水平,愿意和要求学习一技之前的应、历届初中毕业生,普通高中学生或社会青年不受年龄限制均可报职业学校,应届初中毕业生由所在学校统一到县中招办报名,历届初中毕业生或其他社会青年可到县中招办报名或直接到职业学校报名。录取工作按江西省教育考试院文件执行。
6. 各校要转变教育观念,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大力宣传国家发展职业教育的政策,帮助考生和家长树立正确的成才观,特别要详细地宣传国家面向职业学校的资助体系以及国家对经济困难学生实行助学金和减免学费的优惠政策、我市各职业学校的办学特色和就业潜能。县教育体育局将各初中学校向职业学校的送生数纳入年终对初中学校教育工作目标管理考评。
七、经费
按省统一规定的收费标准,考生每人交中考报名费5元,考务费每科10元。所有费用必须在4月20日前上缴指定帐户交省考试院。
八、中考中招改革
进一步加强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宣传工作,各校要认真学习有关中考中招改革文件精神,加大宣传力度,为全面推进初中毕业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奠定基础。
九、中招工作的组织管理
各级领导及全体招生工作人员,要认真执行中招政策和规定,廉洁自律,敢于抵制一切不正之风的干扰,在报名、考试、阅卷、录取等过程中,不得以任何形式徇私舞弊,更不能为追求升学率而剥夺学生参加中考报名的权利,严禁任何教师和工作人员参与有偿招生活动,切实维护中招的社会公信力。各学校要强化服务意识,积极为中等学校,尤其是高、中等职业院校招生提供公平、有序的招生环境和优质服务,教育纪检监督部门要积极参与中招工作的全过程,建立健全招生监督机制,严肃查处违规违纪人员,坚决制止和杜绝任何有违公平公正的行为。
吉水县教育局简介:
吉水县教育局下辖中小学校256所,其中公办学校251所,民办学校5所。现有中小学生人数75348人,其中小学生45212人,初中生20170人,普高生7556人,中职生2410人。教职工总人数4076人。
江西省吉安市吉水县简介:
吉水县是江西省吉安市辖县,地处江西省中部的吉泰平原,因赣江与恩江合行洲渚间,形若“吉”字,吉水由此得名。下辖18个乡镇,249个行政村,总人口51万(截至2010年末),国土面积2509平方公里。
吉水县自隋朝建县以来已1300余载,是江西十大文化古县之一,庐陵文化的发源地之一,历来文风鼎盛,人才辈出,自古就是“文章节义之邦,人文渊源之地”,有“状元之乡”的美誉,曾出现过“一门三进士,隔河两宰相,五里三状元,十里九布政,九子十知州”的人文盛况。南宋诗人杨万里,民族英雄文天祥,《永乐大典》总篡解缙,嘉靖状元、地理学家罗洪先均出自吉水。
2018年9月25日,获得商务部“2018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荣誉称号。2019年1月25日,入选2018年度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