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广东省惠州市随迁子女中考有关工作的通知
惠市教〔2017〕264号
关于做好2018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市参加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市直各有关中学: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我省参加升学考试工作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12〕137号)和《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我市参加中考工作的通知》(惠府办〔2013〕43号)的有关精神,现就做好2018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在我市参加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以下简称中考)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扎实推进
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中考工作,是促进教育公平的客观要求,对于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各县(区)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出发,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保障措施,抓好工作落实,严格执行随迁子女中考政策,扎实推进随迁子女中考工作。
二、严格审核,规范管理,严肃纪律
(一)实事求是界定报考资格条件
根据《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我市参加中考工作的通知》(惠府办〔2013〕43号)的精神,结合实际,现对随迁子女中考资格条件界定工作说明如下:
1.关于随迁子女的界定。本文中随迁子女指非广东省户籍,因父母进城务工随迁在我市公办、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的学生(不含港、澳、台和外籍人员在我市就读的随迁子女)。
2.关于社会保险、居住证和完整学籍年限截止时间的计算问题。拟2018年在我市报名参加中考的随迁子女,其父亲或母亲在我市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持有我市居住证有效期以及随迁子女高中阶段完整学籍年限的计算截止时间统一为2018年8月31日。
3.关于社会保险问题。拟2018年在我市报名参加中考的随迁子女,考生父亲或母亲必须在2016年3月1日前参加我市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及基本医疗保险,并由用人单位出示在我市工作满三年的证明材料,予以认定。
4.关于办理居住证的问题以下两种情况予以认定。①拟2018年在我市报名参加中考的随迁子女,考生父亲或母亲必须在2015年9月1日前办理了我市居住证,但未连续三年,现居住证有效期截止至2018年8月31日有效,予以认定。②2016年3月1日前连续办理,现居住证有效期截止至2018年8月31日有效未满三年,由居住地派出所、居委会或村委会开具证明证明其在当地居住已满3年的,也予以认定。
5.关于合法稳定住所的问题。拟2018年在我市报名参加中考的随迁子女,其父亲或母亲住所为农村自建房或单位宿舍的,提供房屋产权证或土地使用权证、房屋租赁合同或相关证明材料,按《惠州市私有房屋租赁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到当地派出所或乡镇、街道负责租赁房屋服务管理的部门办理了居住手续的予以认定。
6.关于3年完整学籍的问题。拟2018年在我市报名参加中考的随迁子女,2016年3月1日前在我市初中学校就读且取得就读学校学籍的应届毕业或往届生予以认定。
7.关于随迁子女在我市报名参加中考资格审核。按《2018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市参加中考报名资格审核工作指引》(见附件)执行。符合报考条件并提出申请在我市报名参加中考的随迁子女,应当在中考报名时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应证明材料,由县(区)招生考试中心负责认定工作。
(二)确保随迁子女中考报名工作良好秩序
各县(区)要安排专人负责随迁子女在我市参加中考报名资格审核工作,要建立完善随迁子女报名资格信息公示制度。县(市、区)招生考试中心所确定的报考名单由学籍所在中学公示7天,公示信息须包括随迁子女姓名、性别、所在中学、随迁子女父母姓名、相关佐证材料等。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并经审定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予办理报考手续。
要建立完善随迁子女报名资格审核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实行责任倒查制度。对弄虚作假、骗取报名资格的考生,一经查实,将依法依规取消其当年在我市中考报名、考试或录取的资格,同时不再重新办理补报手续。对在随迁子女报考资格审核、公示中发现或举报查实有严重违规行为,将依法依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三、加强政策宣传,提高服务水平
各县(区)要通过多种渠道、多种方式加强对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市参加中考的政策宣传,将随迁子女参加中考的政策规定、实施办法和操作程序等工作流程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发布,为随迁子女在我市参加中考提供政策解读、咨询指导和热情服务。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各学校要耐心细致地做好随迁子女回户籍所在地参加中考的解释工作。同时认真做好2018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市参加中考有关工作。惠州市教育局
惠州市教育局简介:
根据《中共惠州市委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惠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惠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实施意见〉的通知》(穗字〔2009〕11号),设立惠州市教育局(简称市教育局),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惠州市教育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教育事业的发展的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教育体制改革的意见以及教育发展的方向、重点、结构、速度,并协调指导实施。
广东省惠州市简介:
惠州,广东省地级市,背靠罗浮山,南临大亚湾,境内东江蜿蜒100多公里,属珠江三角洲、粤港澳大湾区东岸。惠州毗邻深圳、香港,北连河源市,东接汕尾市,西邻东莞市和广州市,是珠江三角洲中心城市之一。辖惠城区、惠阳区、惠东县、博罗县和龙门县,设有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两个国家级开发区。惠州又是广东省的重点发展地区,经济发展迅速,成为珠三角东部新兴的工业化城市。
惠州还是客家人的重要聚居地和集散地之一,旅居海外华人华侨、港澳台同胞居客家四州之首,被称为客家侨都。
惠州是东江中下游的中心城市,处在客家文化、广府文化和潮汕文化的交汇地带,各种文化相互交融、兼收并蓄,广东汉剧、渔歌、山歌、舞龙、舞狮、舞春牛、瑶族的舞火狗等各种文化活动盛行。
惠州是中国近代抗争史的前沿阵地,曾建立华南抗日战争的主力部队—东江纵队。从唐到清末1000多年间,共有430多位中国名人客寓或临履惠州,留下了许多让世人为之骄傲的历史文化遗产。惠州还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在隋唐已是“粤东重镇”,一直是东江流域政治、经济、军事、文化中心和商品集散地,素有“岭南名郡”、“粤东门户”、“半城山色半城湖”之誉。
惠州处于客、粤、闽三大方言区的接合部,语言多样化。
惠州是世界最大的电话机、彩电、激光头生产基地,亚洲最大的组合音响生产基地,中国最大的汽车音响、DVD、手机生产基地之一。培育有TCL、德赛、华阳、侨兴、富绅等一批知名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