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浙江省衢州市高中招生定向指标分配生录取方法
2018年浙江省衢州市高中招生定向指标分配生录取方法
衢州一中、衢州二中、衢州三中和衢州高级中学面向市区的指令性招生计划(减去经审定同意的免试生、特长生及面向县、市定向等计划)的60%的名额实行定向分配到市区各初中招生。定向指标分配生的名额按各校本学年毕业生人数、参加学业考试的报考率、全科合格率(总分的60%)、优秀率(总分的80%)、“后20%”的学生比例、学校规范办学情况等六个指标进行分配,并继续坚持向农村初中倾斜的原则定向分解到各初中,实行“分校录取”。今年市区试行指标权重的分配系数为:毕业生数10%、报考率65%、全科合格率10%、优秀率5%、“后20%”的学生比例5%、学校规范办学情况5%(计算公式见附件)。
定向指标分配生的“分校录取”办法:分数线控制在招生学校正取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20分以内,如果在此控制分数线上未能完成定向指标分配的录取计划,则收回定向指标分配生名额纳入统招生计划(指令性)招生。录取时先录取定向指标分配生计划,后录取统招生计划(指令性)。享受定向指标分配生政策的对象必须为符合学业考试报名条件且在该校读满三年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衢州二中继续对全市农村初中在招生上实行倾斜政策
具体各校定向指标分配生的名额待学业考试成绩发布后另行告示。
为更好地扶持农村初中学校,有利于更多农村学生享受优质教育,促进我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衢州二中继续对全市农村初中在招生上实行倾斜政策,对当年有三个以上毕业班的农村初中尽可能各正取一名以上的应届毕业生。对象为填报衢州二中志愿、品学兼优或在发明创造、科学研究、体育、艺术等方面有特殊才能并取得突出成绩的学生。定向招生指标全市限40名以内。定向招生的具体办法由衢州二中与各县(市、区)教育局协商,报市教育局批准后组织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