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河北省邯郸市普通高中学校的招生范围规定
普通高中学校的招生范围规定
公办高中,市属学校原则上在本市城市区范围内招生,县(市、区)属公办普通高中学校限于在本县域内招生。未经市教育局批准,公办高中不得跨县域招生;未经省教育厅批准,公办高中不得跨市域招生。
民办高中,按照《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可由学校自主确定招生范围、标准和办法”的规定执行。民办高中招生办法(招生简章)、招生总规模和在“生源地”招生人数须到“生源地”设区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和经批准的公办普通高中学校中加班、宏志班、珍珠班、国际班、汗青班等按规定面向全市招生。
6.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
各普通高中学校按照教育资源配置情况,在教育行政部门指导下合理确定年度招生规模,经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核准并下达招生计划,同时报省教育厅备案。招生计划实行中考前公告制度。各普通高中学校招收的学生,须在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中实行电子注册,方可取得学籍;不符合《河北省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规定和超出学校招生计划录取的学生,将无法进行学籍注册;对于学校自行录取“生源地”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以下或没有中考成绩的学生,一律不能建立普通高中学籍。
7.普通高中学校录取规定及分配生优惠政策
普通高中学校招生依据学生中考成绩和初中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择优进行录取。
省级示范性高中公助生招生计划分为统招生、名额分配生两类。我市依据省厅文件规定将公办省级示范性高中公助生招生名额按照80%的比例,均衡分配到区域内每所初中学校,并纳入本地公助生录取工作统一进行,实行分校录取。控制分数线在各高中招生学校统招生录取分数
线下最多下降50分,根据各初中学校的分配生名额从高到低进行。
分配生的具体政策如下:
一是公办学校的分配生应具有如下条件之一:(1)具有主城区户口的初中片内生(包括进城务工子女)且连续就读三年的;(2)当年按政策照顾入学的部队人员子女、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并且在校连续就读三年的。
二是主城区民办学校的分配生必须是初中入学时正式录取、注册学籍、具有主城区户口(包括进城务工子女)且连续就读三年的。
三是转学学生和片外生不得占用分配生指标。
这一政策是鼓励学生在初中阶段按区域划片就近入学,使生源相对稳定和均衡,也有助于初中学校质量均衡发展。
8.普通高中择校生有关规定
根据国家七部委的有关规定,2015年秋季开学,公办普通高中全部取消“三限”(限人数、限分数、限钱数)政策,停止招收择校生。
2015邯郸普通高中学校的招生范围规定
邯郸市教育局简介:
邯郸市政府部门。主管当地教育、考试等事务。
河北省邯郸市简介:
邯郸,河北省省辖市,位于河北省南端,太行山东麓,西依太行山脉,东接华北平原,与晋、鲁、豫三省接壤,是国务院批准具有地方立法权的“较大的市”和市区人口超百万的大城市。全市现辖6区、1市、11县,1个国家级开发区和1个省级开发区,总面积12073.8平方公里,总人口1051.45万人;主城区面积2661.83平方公里,人口367.42万人。
邯郸位于晋冀鲁豫四省要冲和中原经济区腹心,有3100年的建城史。邯郸是华北地区和晋冀鲁豫四省区域重要的交通枢纽,境内铁路、高速公路、国道和各等级公路纵横交错,形成了发达的交通网络,交通便捷。邯郸是晋冀鲁豫四省交界区域唯一具备铁路、公路、航空的城市。
邯郸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8000年前孕育了新石器早期的磁山文化;战国邯郸为赵国都城,魏县为魏国都城;汉代与洛阳、临淄、南阳、成都共享“五大都会”盛名;汉末曹魏在临漳建都,先后为曹魏、冉魏、前燕、东魏、北齐都城;北宋,大名府成为北宋陪都;清代,大名府为直隶省第一省会。
邯郸是刘邓大军诞生地和晋冀鲁豫边区政府所在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的前身华北新华广播电台在此开播,《人民画报》在此创刊,中国人民银行前身之一的冀南银行在此诞生。左权、徐向前、刘伯承都安葬在此。邯郸是中国成语典故之都、太极之乡、指南针的故乡、钢铁之都、五大祭祖圣地之一(娲皇宫)、第一批国家试点智慧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国家园林城市。2018年9月,荣获“2018中欧绿色智慧城市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