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云南省曲靖市中考高中录取办法
录取办法
1、录取总则
各县(市)区招生委员会按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线和招生计划,结合学校专业特点、考生自身素质等情况,认真指导考生填报志愿,组织考生档案。
录取工作严格坚持德、智、体全面考核,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
省属、跨地州、省外中专和五年制大专的录取工作由省招办组织进行,市属普通高中(含民办高中)、中职学校的新生录取工作由市招办统一组织实施。
普通中专和高中新生由市招办审核录取,新生录取名册经招生学校、招生办盖章和负责人审核签名后方可生效。
2、高中新生录取
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关于统筹管理高中阶段招生工作的意见,加强对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的管理,严格执行有关招生政策和规定,严格执行“三限制”政策,严格实行全市集中统一管理统一录取的办法,统一操作规程,严格按志愿分数原则录取新生。
普通高中(包括民办高中)招生具体事项另行文规定。
3、中等职业学校录取
按照省教育厅关于统筹管理高中阶段教育招生有关文件要求,中等职业学校新生录取工作由相关部门配合、招生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实行网上报名、网上录取、网上注册的招生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招生管理行为。
八、新生入学及复查
通过招生办与招生学校共同办理录检手续而被录取的新生,必须持录取通知书和有关手续按期到学校报到,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而又无正当理由的,取消入学资格。
新生入学后,学校组织新生进行复查,不符合录取条件的,一经查出取消学籍和入学资格。
曲靖市教育局简介:
根据《中共曲靖市委办公室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靖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曲办发〔2010〕43号),设立曲靖市教育局,为曲靖市人民政府组成部门,正处级。
云南省曲靖市简介:
曲靖是云南省下辖地级市,位于云南省东部,处珠江源头,云南、贵州、广西三省区交界处,素有“滇黔锁钥”、“云南咽喉”之称,距省会昆明市120公里,地区面积2.89万平方公里,占云南省面积的13.63%。截至2018年4月,曲靖市辖1市3区5县,2016年末,全市户籍总人口为652.97万人。
曲靖地处云贵高原中部滇东高原向黔西高原过渡地带的乌蒙山脉,西与滇中高原湖盆地区相嵌,东部逐步向贵州高原倾斜过渡,中部为长江、珠江两大水系分水岭地带,地势西北高,东南低。有彝、布依、壮、苗、瑶等八大民族独特的语言、服装、风俗和信仰。
曲靖是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泛珠三角区域合作、长江经济带的重点开发区之一,是滇中城市经济圈的核心区域。曲靖是云南省重要工商城市,综合实力居云南省第二位,2016年,曲靖城市建成区面积88.97平方公里,城区人口67.94万人。2017年,全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941.12亿元。曲靖先后六次登“中国十佳宜居城市”榜,荣获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国家卫生城市等荣誉称号,被列为第一批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