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安徽省阜阳市太和县高中招生录取办法规定
太和县教育局关于做好2017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
各中心学校、集团学校,县直中学,民办学校:
为切实做好2017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根据《阜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阜阳市2017 年普通高中招生网上填报志愿与录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阜教办〔2017〕21号)和《阜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阜阳市2017年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阜教办〔2017〕25号)文件精神,现就我县高中招生录取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为统筹管理全县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工作,根据《阜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阜阳市2017年普通高中招生网上填报志愿与录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阜教办﹝2017﹞21号)和《阜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阜阳市2017年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阜教办〔2017〕25号)精神,我县继续实行省示范高中联合招生、市示范高中划片招生的原则,调动高中学校的办学积极性,激发内部活力,形成良性、公平竞争机制,促进我县高中教育健康发展。
二、成立组织
为切实加强对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经研究决定成立2017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 长:李 斌
副组长:韩志峰 李 艳 李 刚
成 员:李 锋 孙 浩 杨 浩 陶 建
徐 杰 刘 成
三、定向分解
四、志愿填报
普通高中志愿填报与建档工作定于7月4日至6日进行,县外高中、五年制高职、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均从网上填报志愿,分别由基教、招办、职成等科室根据各自职责分工负责。7月7日至8日各单位将非定向生、定向生、特长生(含阜阳一中、阜阳三中、阜阳五中)名单盘报招办。具体要求:
1.普通高中统一填写志愿、统一确认,建立录取档案。
2.志愿设置:省级示范高中不设志愿,实行联合招生,生源平行分配。其余高中学校设市级示范 A(太和二中、太和八中)、市级示范B(太和五中、太和六中)和民办高中(腾华高中、育人高中)两个系列,每个系列要按照相关要求选择一所学校填写。各初中学校要认真指导考生根据各自的分数、综合素质评价等级、高中招生计划和规定的区域填报不同类型学校,并具体负责审核把关。普通高中的特长生不填写志愿。
3.志愿填写要求:(1)由考生本人自主填写;(2)填报普通高中的考生可兼报五年制高职,三年制中专、中职、技校,五年制高职可兼报三年制中专、中职、技校,但技校不得兼报五年制高职、三年制中专和中职;(3)可跨县市区填报市直属省示范高中和所有中职技工类学校;(4)普通高中原则上只录取本县户口学生。
6.县外高中、五年制高职、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仍按省市文件规定实行网上填报、网上录取。
五、录取办法
1.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优先运用。为了全面提升学生核心素养,继续推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运用优先原则。即省级示范高中在录取时,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5个维度中不能出现D等级;市级示范高中在录取时,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5个维度中至多只能出现1个D等级。当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达到相应规定之后,再看考生的学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关于考生分数并列的录取办法。在省、市示范高中录取时,若考生的学业考试成绩总分相同,则看考生语数外三科成绩之和;若考生该三科成绩仍然相同,则看考生语数两科成绩之和;若考生该两科成绩再相同,则看考生的语文单科成绩;若该科成绩依然相同,则看数学单科成绩;若继续相同,则看外语单科成绩。
3.继续实行应历届考生分开录取政策。按照《阜阳市教育局关于认真做好2017年高中阶段录取工作的通知》(阜教办﹝2017﹞21号)规定,太和中学、太和一中两所省示范高中不得招收历届生。
4.录取批次。录取采取先省示范、后市示范的步骤,设8个批次。第一批次为省示范高中非定向招生;第二批次为省示范高中定向生;第三批次为省示范定向空缺名额的回收与公开投放;第四批次为市示范高中特长生;第五批次为市示范高中非定向生;第六批次为市示范高中定向生;第七批次为市示范定向空缺名额的回收与公开投放;第八批次为民办高中。
8.民办高中录取。
(1)民办高中招生纳入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统一管理。民办高中不得擅自录取无档案、无分数的考生。民办学校跨行政区招生的学生成绩不得低于生源地普通高中建档线。招生简章须符合省市招生政策,其招生简章、广告、方案须先报辖区教育局备案后方可向社会公布。无普通高中招生资格的学校不得招收普通高中学生。
(2)民办高中不得委托他校代为招生或以他校名义招生,不准空挂学籍,严禁买卖学籍。
(3)严禁为不具备普通高中招生条件的职业类学校招收挂靠生或注册双学籍。
(4)当民办学校生源不足时,可在当地普通高中建档线基础上下降20分录取。民办普通高中在招生计划未完成的情况下,可以跨市招生,但应经学校所在市和生源所在市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备案。
10.本着节约与简政放权的原则,今年继续推进普通高中录取工作改革,具体方案为:
(1)省、市级示范高中的指导性招生计划仍由市教育局统一下达和录取;民办高中招生由县教育局基教股负责初录,市教育局基教科按照招生计划审核录取大表,并凭此办理入学通知、学籍、学业水平考试考籍、学分认定、综合素质评价等手续。
(2)根据市教育局有关中招文件精神,我县太和中学、太和一中仍实行联合招生,按生源成绩平行分配,由两所学校进行分组抽号,学校所抽到的所有组考生即为被该校录取的学生;太和二中、太和八中仍实行区域招生的办法,城区学校非定向考生可不受区域限制,其他任何学校学生不得跨区域填报。太和五中、太和六中面向全县招生。
11.加强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工作
①中职招生继续实行“五个放开”政策,扩大中等职业学校的招生自主权。建立服务考生、方便中职学校招生的工作机制,努力增加职业教育的招生量。
②鼓励中职学校自主招生、免试招生,与企业联合招生、合作办学,开办多种形式的“订单班”。
③采取有效措施将中职招生对象延伸到往届初、高中毕业生,同等学力的社会青年、返乡农民工和复转退伍军人。
④加强省属中专与薄弱中职学校之间的合作,打破区域界限,积极开展与经济发达地方的中职学校合作,拓展初中毕业生升学渠道。
⑤五年制高职的录取由省统一划定最低控制线,自2016年始,五年制高职招生工作全部纳入省中职网上招生录取并进行操作管理,具体事宜按省教育厅的规定执行。
⑥中职学校实行全省网上录取。经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通过的具有办学资质的中职学校和专业进入统招平台,未进入统招平台的学校和专业不得招生。具体办法另行通知。
六、招生纪律
1.严格执行招生计划。要维护招生计划的严肃性,要严格控制好招生数量。学校不得不顾自身办学条件和教育质量,无节制的擅自扩大招生规模。否则,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因违规招生而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违规招生学校或直接责任人承担。
2.全县普通高中新生严格按照市教育局统一招生录取结果建立学籍,在新生入籍时与提前导入的招生录取信息进行比对,凡违背上述规定招收的学生,一律不予建立学籍,更不发放普通高中毕业证书。对违规招生的学校,将进行通报批评,并追究学校或有关人员责任。普通高中录取的新生,必须在9月30日前完成学籍注册工作,并及时上报市教育局注册审批。职业类学校录取的新生,要及时为学生电子注册、建立档案、申请免费或资助,并于10月下旬统一向县教育局职成科上报新生登记表和学籍。
3.公办普通高中一律不得跨省跨市招生。对违反此项规定的省级示范高中,省教育厅将撤销其省级示范高中称号,2年内不予恢复。其他普通高中根据隶属关系由相应的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给予处罚并报省厅备案。县外(除市教育局规定的学校外)公办普通高中一律不得在我县招生,我县任何初中学校不得私自为其输送生源,不得为其提供录取档案材料和证明,不得为其违规行为提供帮助或“方便”,对违规者将进行责任追究。
各单位要及时向社会公布各学校的招生咨询、监督电话,广泛接受社会的咨询与监督。县教育局招生咨询电话:8622605,8662185;监督电话:8622314,8662191。
学校简介:
太和中学诞生于烽火硝烟的抗战时期,其前身是1938年创建的上海太和中学校门私立安徽中学太和分校,1942年改为国立二十一中(国立第二十一中学),后来国立二十一中西迁。解放后重建为安徽省太和中学,是一所有着悠久历史和光荣革命传统的学 校。国立二十一中前后办了3年多,一共培养3000多名学子,萧县籍学生就有200余人。今天的中国工程院院士王文兴、著名画家卓然等,都曾就读于此。他们至今还庆幸在那兵荒马乱的年月没有中断学业。从国立二十一中走出的学子,解放后,积极主动服务于新中国各行各业的建设,大部分从事教育事业。
安徽省阜阳市太和县简介:
太和县,隶属于安徽省阜阳市,古名鹿上、邢丘、廪丘。位于安徽省西北部,地处黄淮平原南端,位于阜阳、亳州两市之间。总面积1822平方千米。
截至2016年,太和县下辖29镇、2乡,常住总人口141.5万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GDP)211.7亿元,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49.5亿元,第二产业增加值93.3亿元,第三产业增加值68.9亿元。三次产业结构为23.4:44.1:32.5。按常住人口计算,人均产总值14963元。
太和县是中国书画艺术之乡、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中国粮食生产先进县、中国绿化模范县、中国医药集散中心、中国最大的发制品原料、桔梗生产加工基地。2018年12月,入选全国县域经济投资潜力100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