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张家口市教育考试院2014初中毕业生升学考试与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2014年张家口市教育考试院初中毕业生升学考试与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河北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14年河北省中考考务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冀招委中[2014] 2 号)和张家口市教育局《张家口市2014年初中毕业与升学考试和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意见》(张教发[2014] 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2014年初中毕业生升学考试与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报名工作
2014年参加初中毕业生升学考试考生的报名工作按照张家口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4年全市中考报名工作的通知》(张教考字[2014]2号)文件执行。凡报考普通高中的考生必须参加中考报名并参加考试,否则不予注册普通高中学籍和学业水平考试考籍。对所有中考考生均实行电子档案管理,建立考生报名信息、成绩信息、志愿和录取信息数据库。
二、优惠加分
2014年初中毕业生升学考试考生优惠加分项目依照《张家口市2014年初中毕业与升学考试和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意见》(张教发[2014] 6号)文件执行。
1、考生享受优惠加分项目及所需材料如下:
⑴农村独生子女考生加10分。需出具户口簿、《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以及考生户籍所在县区计生部门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⑵民族考生加5分。由市(县区)民宗部门出具证明。
⑶本人为归侨或归侨子女、华侨子女考生加10分。由市侨办出具证明;台湾籍考生加10分,由市对台办出具证明;侨眷高知子女考生加10分,由省侨办出具证明。
⑷本人为烈士子女的考生加30分。由市(县区)民政部门出具《中华人民共和国烈士证明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烈士证明书存根》、烈士与考生本人关系证明。
⑸本人为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伤残人民警察子女的考生加10分。由市(县区)公安部门出具《人民警察因公牺牲证明书》、《中华人民共和国伤残人民警察证》原件、复印件以及与本人关系证明书。
⑹ 关于军队子女具体招生政策按照《张家口市教育局、张家口军分区政治部关于印发〈张家口市军人子女报考普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优待实施办法〉的通知》(张教发[2014]5号)文件执行。
如考生享有两项以上(含两项)优惠加分条件,取优惠分数最高一项,不可累计加分。
张家口市教育考试院2014初中毕业生升学考试与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张家口市教育局简介:
根据张家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张家口市教育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张政办〔2010〕34号)。
河北省张家口市简介:
张家口市是河北省下辖地级市,又称“张垣”“武城”,位于河北省西北部,是冀西北地区的中心城市,连接京津、沟通晋蒙的交通枢纽。东南毗连北京市,南邻河北省保定市,西、西南与山西省接壤,北、西北与内蒙古自治区交界;地势西北高、东南低,属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截至2017年底,张家口市辖6个区,10个县;总人口465.5万人,常住人口443.3万人。2016年张家口市实现生产总值1461.05亿元,人均生产总值达33030元。
嘉靖八年(1529年)守备张珍在北城墙开一小门,曰“小北门”,因门小如口,又由张珍开筑,所以称“张家口”。张家口市是现行长城最多的地区,素有“长城博物馆”的美称。崇礼、赤城是华北地区最大的天然滑雪场,被誉为东方达沃斯。2015年7月31日,国际奥委会主席巴赫宣布北京携手河北省张家口获得2022年冬奥会举办权。2017年12月,当选“中国十佳冰雪旅游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