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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黑龙江省双鸭山市省高中招生录取办法规定

录取工作
录取时将依据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及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各公办普通高中正招录取工作由市教育局负责;市一中、三十一中、田家炳中学择校生交费录取工作由市教育局和招生学校共同负责。为切实贯彻“三限”政策,方便群众,利于监督,市教育局将实施“阳光招生”,设立收费大厅,集中办理普通高中择校生交费、录取、入学、学籍注册等手续。
(一) 普通高中
1.志愿填报
考生不可兼报:
(1)一中择校、田家炳中学宏志班和三十三中学的宏志班;
(2)三十一中、田家炳中学正招(宏志班除外)和三十三中正招(宏志班除外)。
除此之外,均可兼报。
志愿填报时间和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同时进行。
2.录取办法
正招生:市一中按考生成绩择优录取,市三十一中、市田家炳中学和市三十三中按考生志愿同时择优录取。
择校生:市一中、三十一中、田家炳中学,按考生志愿在非配额正招最低录取分数线下延相同分数,先交费后录取,录满为止(特长生录取时在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总成绩达到要求的考生中,按特长考试成绩择优录取)。
当考生享受照顾政策后仍出现并列时,语、数、外三科总分高者优先录取。
3.录取顺序为:第一批次,一中正招录取;第二批次,市一中择校及“宏志生”录取;第三批次,市三十一中非配额正招、市田家炳中学非配额正招(宏志生除外)及市三十三中非配额正招(宏志生除外)同时录取;第四批次,市三十一中、市田家炳中学和市三十三中配额;第五批次,市三十一中择校和市田家炳中学择校及其它高中招生录取在收费大厅同时进行。
    (二)职业技术学校
    实行免试注册制度,一年多次招生和春秋两季备案原则。对于家庭贫困的学生,实行学费减免、缓交、或先上学后交费、学生半工半读、奖助学金等形式让学生完成学业。

2011双鸭山省高中招生录取办法规定



双鸭山教育局简介: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地方教育管理制度、措施和办法。


黑龙江省双鸭山市简介:
双鸭山市,隶属于黑龙江省,位于黑龙江省东北部,与俄罗斯隔乌苏里江相望, 与佳木斯市、七台河市、鸡西市等城市相毗邻。截至2014年,双鸭山市辖4个市辖区、4个县,面积22483平方公里,人口142.3万(2017年)。历史上的双鸭山市,曾经是挹娄王国古都,距今约7000年历史。
双鸭山是中国重要的煤矿基地,双鸭山煤矿是中国十个特大煤矿之一,煤炭储量位居黑龙江省第一位。2017年国民生产总值462.9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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