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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河南省许昌中专招生工作的通知

许昌市招生考试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
各县市招生办公室、各初级中学:

2015年普通中专招生工作要以党的十八届三中、会精神为指导,继续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创新体制机制进一步加快职业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豫政[2012]49号),遵照省招办关于中招工作的政策和规定,进一步深化中招改革,加强领导,广泛宣传,搞好服务,努力扩大招生规模,更好地完成招生任务。根据省招办《关于2015年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分解下达生源任务

各县市招办、各初级中学、各中专学校要高度重视,采取措施,加大宣传力度,动员适龄青年接受优质普通中专职业教育。普通中专招生工作继续实行责任目标管理,市招办根据各县市应届初中毕业生人数和今年全市普通中专招生计划,向各县市招办下达生源指标(见附件一),并签订责任书。各县市生源任务的完成情况将计入对各县市招办全年工作的目标考评之中。                        

二、春季招生工作

普通中专春季招生的学校为教育厅公布的普通中专层次的招生学校(“3 2”分段制和五年一贯制专科不参加春季招生)。
    普通中专春季招生对象为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的初、高中及以上学校(含同等学力)毕业生。符合条件的考生可持学历证明、身份证或户口本直接到普通中专学校报名,也可以通过“河南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服务平台”(http//zzlq.heao.gov.cn)选报学校。录取的新生纳入2015年招生计划,普通中专春季招收的新生一律免试入学。
    凡是符合条件的考生,招生学校可通知考生直接到校报到,按照省招办制定的“新生信息标准”,认真采集整理报到入校的新生基本信息,并于5月11日至15日通过“河南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服务平台”,将准确无误的新生信息上传至省招办,经省招办审查后,由省招办打印新生录取名册。招生学校于5月20日 -22日到省招办办理春季招生录取手续。春季招收的新生,也可随秋季招收的新生上传新生信息和办理录取手续。春季招收的新生一旦办理了录取手续,就不得参加秋季招生录取。招收高中毕业生的一年制普通中专,须提供新生高中及以上学校(含同等学力)毕业证书原件,经省招办审核通过后,再办理录取手续。

三、秋季招生工作

各县市招办和各初级中学要加强对报名工作的组织领导,鼓励符合条件的初中毕业生报考普通中专。各县市招办要制定方便灵活的报名办法,为往届初高中毕业生、转业军人、城乡劳动者等提供方便。报名时间截止为7月20日。
1、招收初中毕业生的五年一贯制和“3 2”分段制专科(以下分别简称“五年制”和“3 2”)报名要求
    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的应、往届初中毕业生均可报考。报考幼师专业和师范类“五年制”、“3 2”的考生要求未婚,年龄原则上不超过18周岁(1997年9月1日后出生)。报考“五年制”和“3 2”的考生,必须参加2015年全省高中阶段招生文化课考试,报名工作由各县市招办负责组织实施。报名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考生原则上需到户口所在县(市、区)报名,每个考生可选报两个学校的志愿。填报志愿全部在“河南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信息服务平台(zk.hagaozhong.com)”上进行,不再填写普通中专考生登记表。 许昌市招生办2015许昌中专招生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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