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武夷山市高中阶段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关于印发《2017年武夷山市高中阶段招生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
武招委[2017]2号
各中学,有关单位:
根据《2017年南平市高中阶段招生工作实施细则》(南招委〔2017〕3号)、《南平市2017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高中招生工作意见》(南教基[2017] 14号)及上级关于招生入学的有关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招生委员会研究,现将《2017年武夷山市高中招生工作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武夷山市招生委员会
2017年5月26日
2017年武夷山市高中阶段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2017年南平市高中阶段招生工作实施细则》(南招委〔2017〕3号)、《南平市2017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高中招生工作意见》(南教基〔2017〕14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招生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2017年武夷山市高中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一 、报名与录取原则
凡学籍在我市或户籍在我市的应(往)届初中毕业生均可参加我市中考报名;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平行志愿)的原则参加高中录取。
二 、中考考点设置
全市共设立2个中考考点,分别是武夷山市一中考点和武夷山市二中考点。 武夷山市三中作为中考备用考点。
为确保中考体育考试场地统一标准,全市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分别集中在一中和二中运动场进行。
三 、招生计划
全市普通高中招生1188人,向南平市招收日语生50名。 其中:一中统招生计划324人,定向生计划324人,共12个班,每班54人,共648人;二中统招生计划540人,共10个班,每班54人,计540人。经南平招委会批准,从2017年秋季开始,二中面向南平市(不含武夷山市)招收1个日语教学班,共50名日语生(不计入总招生计划)。此外,二中在我市招收田径特长的应届初中毕业生20人(不计入总招生计划),二中日语教学班和田径特长生具体招生工作方案由二中负责制定,经武夷山市招委会审定通过后公布实施。
四、考试、考查科目
按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全省统一组织实施中考工作的通知》(闽教基〔2016〕58号)文件执行。各文化学科全部实行省统一命题,2017年思想品德、历史仍实行开卷笔试。2018年起省级统考9门文化考试科目全部实行闭卷考试。
五、考试时间安排
1.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等7个学科的考试安排在九年级学年末进行,地理、生物2个学科的考试安排在八年级学年末进行。体育学科考试按照南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4年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的通知》(南教综〔2013〕35号)文件执行,原则上安排在九年级下学期4~5月份进行,具体时间由招生办确定。
2.
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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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 期 |
上 午 |
下 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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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3日 |
语文(8:30—10:30) |
数学(15:00—1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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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4日 |
物理(8:30—10:00) 化学(10:45—11:30) |
英语(15:00—1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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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5日 |
历史(8:30—9:30) 思想品德(10:15—11:45) |
(八年级) 地理(15:00—16:00) 生物(16:45—17:45) |
3.生物实验操作安排在八年级课程结束时进行,物理、化学实验操作两科考查安排在九年级课程结束时进行,考试时间各安排10分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