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石门县高中招生录取办法规定
石门县教育局
关于做好2015年高中学校招生与录取工作的
通 知
各乡镇中心学校、县直学校、民办学校:
根据《常德市教育局关于2015年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及普通高中招生有关问题的通知》(常教通〔2015〕30号)、《常德市教育局常德市监督局关于进一步规范职业教育招生秩序的通知》(常教通〔2013〕60号)、《石门县教育局石门县纠风办关于进一步规范高中招生秩序的通知》(石教通〔2014〕17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15年高中招生与录取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合理制订招生计划
今年的高中招生计划的制订遵循以下三个原则:一是确保普职分流达标的原则。二是班额控制的原则。全县各类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的班额一律控制在55人之内。三是遵循均衡发展的原则。招生计划根据办学条件和办学水平确定。既尊重现有办学条件差异的实际,又保证同类学校招生指标的基本均衡。
具体招生计划文件另发。
二、严密组织志愿填报
(一)资格审查。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报名前,各校要严格审查考生资格,并在县教育局办理审查备案手续。考生一律凭《准考证》参加考试。
(二)信息录入。2012级考生信息由常德市基础教育管理平台自动生成,不再另行录入。
(三)志愿填报
1.志愿批次。今年的招生报名志愿分三个批次,应届初中毕业生按批次先后选报。直报批次为全县所有职高学校(湘北职专、新科职校、民族职校),第一批次为石门一中,第二批次为四所市级示范性普高和三所中职学校(石门二中、石门五中、石门六中、瑜远中学、湘北职专、新科职校、民族职校)。
2.志愿填报要求。《石门县2015年高中招生志愿填报表》(见附件)必须在学生自愿、家长或监护人同意的前提下,由考生自己填写,并由本人及家长或监护人签名,不准代报或强制填报,表格涂改后无效。
①直报生只能在直报批次中填写一所职高学校,不得再填报第一批次和第二批次学校。原则上要求初中学校直报职高的考生比例不得低于30%(其中省级示范职校和其他职校保证7:3的比例)。②愿读石门一中的学生在第一批次中填报石门一中。③愿读其他普高或职高的学生在第二批次中分别填报四所市级示范性普高和三所中职学校(石门二中、石门五中、石门六中、瑜远中学、湘北职专、新科职校、民族职校)中的两所学校(其中普、职高各填报一所)。愿意服从调剂的,在调剂栏中填写一所调剂意向学校(普职均可)。不服从调剂的不填。非直报生志愿要按照第一批次、第二批次201、第二批次202的顺序依次填写。④志愿一经填报,便不得更改,并作为录取的依据。
三、大力规范招生秩序
(一)招生宣传。按照“宣传资料统一印发、宣传活动统一组织”的原则,客观、真实、有秩序地组织好形式多样的招生宣传活动。要严格执行应届初中毕业生“一考多分流”的招生工作制度,大力宣传国家发展职业教育的政策措施、资助体系及中职毕业生成才典型,引导学生及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人才观、成才观,引导应届初中毕业生有序向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分流。
(二)优惠加分。英烈子女加10分、残疾军人子女加5分。
(三)划线办法
1.确定全县普通高中学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依据学生学业考试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政治、历史七科和优惠总分,划出全县普通高中学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2.确定各普通高中学校录取分数线。根据学生地理、生物、体育考试,综合素质评价,实验操作和信息技术考查等级确定入围对象。在入围学生中,依据学生学业考试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政治、历史七科、优惠加分和特长生加分得出录取总分,根据考生志愿,确定各普通高中学校录取分数线。
3.职业高中录取分数线由各学校依据志愿、计划自行确定。
(四)录取原则。今年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招生录取由县教育局统一制定各校(含特长生)录取库,按志愿根据成绩择优录取,由县教育局统一发放录取通知书。招生学校招收特长生的方案须先报县教育局审批后方可实施,其中特长生加分名单必须在中考前报教育股备案。社会青年就读职高直接在申请就读学校报名,由招生学校直接录取,不参加统一考试。
新生录取坚持以下原则:
1.公开公平的原则。招生计划、招生办法、录取标准及录取结果均须向社会公布。
2.计划与分数线控制的原则。各普高学校要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只能招收录取分在全县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学生。
3.按批次按志愿顺序择优录取的原则。录取时按照直报批次、第一批次、第二批次201、第二批次202的顺序进行。县教育局根据“等级入围,分数定人”的原则,在同等条件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直接录取。前一批次已录取的学生不再进入下一批次录取程序。若志愿库中名额不足,则在调剂库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满为止。
(五)招生纪律。要采取有力措施,全面落实八个“严禁”:
1.严禁违规宣传。县内宣传必须贯彻“宣传资料统一印发、宣传活动统一组织”的原则,县外职高的招生宣传必须到县教育局审核备案;
2.严禁招生学校有各种形式的不正当竞争和买卖生源行为;
3.严禁招生学校以各种名义假期滞留学生,或组织新生外出务工;
4.严禁生源学校和教师在招生工作中以各种名义向招生学校收取任何费用;
5.严禁超计划和擅自招生;
6.严禁任何人以任何形式组织学生到外县市职业学校参观;
7.严禁学校及教师向未经县教育局许可的招生学校提供学生信息;
8.严禁给不符合招生录取条件的新生注册。
新生注册必须以县教育局发放的录取通知书和《新生录取花名册》为依据。各学校招收的县外新生须凭生源所在县教育局出具的中考成绩证明,到教育局办理新生录取手续。超计划招生、擅自招生、普高学校招收了全县普高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下的学生都不予注册。因未持有县教育局核发的通知书入学的新生未通过注册,所引起的一切后果概由学生本人和接收学生的学校校长负责。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为确保高中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县教育局成立高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鲍传新任组长,马传龙、陈集章、江世辉、陈国平、赵夏泉、龚建华、罗立贤、易求武任副组长,侯宏泉、王伯见、周国顺、桑先觉、孙仕宇、刘祖高、陈新初、张波扬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由江世辉副局长兼任,孟中文、唐碧春为副主任。办公地点分别设在教育股和职成股。各乡镇中心学校都要在乡镇政府的领导下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亲自挂帅,分管领导和相关机构负责人共同参与的工作领导小组。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精心组织,规范操作,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二)搞好毕业生建档。《中学生学籍管理手册》、《综合素质评价报告书》和《高中招生志愿填报表》是应届初中毕业生必备档案,《中学生学籍管理手册》由毕业学校整理归档保存,《综合素质评价报告书》进入学生成长记录袋。《石门县2015年高中招生志愿填报表》(用A4规格纸打印)按学籍号从小到大的顺序打捆,在办理报名手续时交教育股。
(三)督促新生入学。各中心学校和初中学校要在乡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紧密配合,精心组织好中职新生入学工作,督促中职新生及时到有就读志愿或意向的县内职校办理报名手续,落实中职新生送生工作,确保完成中职送生任务;中职学校要认真组织接待工作,及时进行新生入学教育。
普职分流的责任主体划分为:7月12日以前为生源学校即各初中学校,7月12日及以后为各中职学校。各初中学校在7月12日以前将本校直报批次中的初中毕业生送至县内各中职学校注册,各中职学校开具接收学生人数的证明,初中学校所持各中职学校证明人数总和为是否完成今年中职送生任务的依据。初中毕业生送至中职学校后,立即注册,各初中学校毕业班班主任务必告知学生带好身份证、生活用品及所需费用。
(四)严格责任追究和奖励
1.对没有完成中职送生计划的乡镇中心学校和超计划招生的普通高中学校全县通报批评;完成中职送生计划居全县后三位的学校校长在中考暨高中招生工作会议上作表态发言。对违反招生政策、扰乱招生秩序的单位和个人,严格追究责任,对违规学校予以责令整改、通报批评、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减少招生计划或取消招生资格等处理。对违纪违规的教职工,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对违纪违规的其他公职人员,上报县纠风办,按有关规定处理。秋季开学新生注册后,县纠风办、县教育局将对本年度高中招生情况通报全县。
2.对初中学校毕业生在县内高中阶段学校就读率低于80%,或未完成县内中职新生送生计划60%的乡镇中心学校和县直学校,实行当年评优评先“一票否决”。
3.设立中职招生工作专项奖。对完成中职招生计划的单位,予以通报表彰,并给予奖励。
五、录取工作时间安排
1.5月31日前,教育局和各相关学校制订招生、录取工作方案;
2.6月25日,召开普高录取工作会议;
3.6月29日,公布全县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4.6月30至7月1日,确定并公布一中录取分数线,编制新生预录库;
5.7月2至3日,一中办理录取手续;
6.7月4-5日,县教育局编制各校新生预录库;分别公布四所市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的录取分数线;
7.7月6-7日,普通高中学校办理新生录取手续;
8.7月8-9日,完成职高学校的录取工作,办理录取手续。
附件:石门县2015年高中招生志愿填报表
石门县教育局
2015年4月17日
石门县教育局办公室 2015年4月17日印发
校对:盛孝华 龚丕强
2015石门县高中招生录取办法规定
石门中考 常德中考
2016年中考信息不断变化,www.yuwen360.com 语文360网提供的中考成绩查询查分、录取分数线信息仅供参考,具体以相关招生考试部门的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