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杭第二高级中学2017特长生招生方案
根据《浙江省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方案》和浙江省中考改革的指导意见,为积极推进新课程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鼓励学生发展个性特长,推进我校多样化、特色化建设,根据《余杭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中学校特长生招生工作的通知》(余教(2016)237 号)文件的有关政策,特制定本校特长生招生实施方案。具体如下:
一、招生对象
在余杭区初中学校就读的省内户籍的应届初三毕业生(含符合“两个三年”非省内户籍的学生),且符合招生学校特长生招生实施方案中规定的报名条件者。
二、特长生类别和计划招生数

三、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有良好的道德情操,遵纪守法,有较强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无违纪处分记录。
2.有远大理想,有较强的人生规划意识和自主学习能力。
3.综合素质测评等第全部合格且在此基础上再获得2A及以上。
4.体艺成绩优秀,有较好的身体素质,心理健康,无重大疾病。
(二)体育类特长生报名条件
在2016学年余杭区初中毕业综合素质测评中“运动与健康”项目为A级,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初三期间获余杭区及以上中小学田径运动会单项(男子100米、200米、400米、800米)前三名。
2.初三期间获余杭区及以上中学生男子篮球比赛前二名的主力队员(首发名单)。
3.初三期间获余杭区及以上中学生女子篮球比赛前六名的主力队员(首发名单)。
4.初三期间获余杭区及以上中学生健美操比赛前二名的上场队员(参赛名单)。
5.初三期间获余杭区及以上中学生男子足球比赛前二名的主力队员(首发名单)。
(三)艺术类特长生报名条件
在2016学年余杭区初中毕业综合素质测评中“审美与艺术”项目为A级,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获浙江省中小学生艺术特长生测试A级及以上。
2.初中阶段获杭州市中小学艺术节个人项目(美术:绘画或书法、篆刻)三等奖及以上或获余杭区中小学艺术节个人项目(美术:绘画或书法、篆刻)一等奖。
3.初中阶段获杭州市中小学艺术节个人项目(音乐——器乐类)三等奖及以上或获余杭区中小学艺术节个人项目(音乐——器乐类)一等奖。
余杭第二高级中学2017特长生招生方案
余杭中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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