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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安市教育局2016年临安中考信息技术考试方案

临安市教育局关于2016年初中信息技术毕业升学考试工作的通知<?xml:namespace prefix = o />

 

各教育辅导站(锦城中心学校)、各初中(中心学校):

为认真落实临教教〔201452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2016年初中信息技术毕业升学考试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与对象

1.考试对象

参加临安市2016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的初三毕业生。

2.报名时间与方式

1)学籍系统中在籍的2016年初中毕业生系统自动导入,学校确认,学校对不参加初中信息技术考试考生给予删除处理。

2)外地借读学生(随带外地学校就读证明、户口本)和需要参加考试的往届生(随带毕业证书或义务教育证书、户口本)在318日前到户籍所在地初中学校报名(报名表见附件1),锦城、锦北街道户籍的统一到锦城三中报名。学校于317 -18在中考报名系统中(网址:www.lajyks.com ,备用地址 <?xml:namespace prefix = st1 />10.8.2.57)录入报名信息。报名系统管理员联系人:苏光云,联系电话:63805516

二、考试形式与时间

考试采用集中上机考试形式,时间拟定于413日,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三、成绩评定

考试结果按照满分为10分计入中考总分,采用等级制评定,分ABCE四等,其中A10分、B7分、C4分、E0。考试成绩仅当年有效。

四、组织机构

成立临安市初中信息技术毕业升学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信息技术考试工作的管理、指导、监督和协调工作。

  长:章威力

副组长:包钱森  程万里  朱振华  沈坚东  楼伟民

  员:施建平  王祖福  石煊晟  黄文杰  苏光云

     赵建荣

五、工作要求

1信息技术考试是一项认真严肃的工作,具有涉及面广、考生数多、技术性强等特点,请各学校和考点要认真负责做好考试各项工作。各考点要教育全体工作人员严格遵守纪律,确保考试工作公平、公正和安全、有序进行。如发现监考人员、考务工作人员工作不到位,出现失误失职,对考生有不公正的情况,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2各校要切实做好安全工作。要加强考生安全教育,认真落实安全措施。严格接送管理要求安排车辆接送,并由学校领导和教师带队。

六、注意事项

1学生准考证须使用学生标准近照,请各初中学校在41日前完成学籍系统中初三学生照片的更新和完善工作。

2.各学校使用准考证专用打印程序打印本校考生准考证、考生花名册各一份(46日以后到考试报名系统中下载)。

3.考试模拟题库将在考前一个月,通过临安信息技术教育工作QQ群提供下载。
    4.
考生必须凭准考证入场考试。考生必须在考前30分钟内由学校集中组队到考点报到。如有现场报名的考生,经户籍所在地初中审核同意后,考生凭户口本原件到相应考点参加考试(以考生的身份证号作为准考证号)。

5.考试前各考点要与当地供电部门联系,确保考试期间正常供电。

 

附件:1. 临安市2016年初中信息技术毕业升学考试报名表

2.临安市初中信息技术毕业升学考试须知

 

 

 

临安市教育局

 201637

(此件可公开发布)

附件1

2016年初中信息技术毕业升学考试报名表

序号

姓名

报名学校

身份证号

手机号

备注

1

张三

学校A

330124..

 

 

2

李四

模拟学校

330185..

 

 

 

 

 

 

 

 

 

 

 

 

 

 

 

 

 

 

 

 

 

 

 

 

 

 

 

注:1.此表只限外地借读学生和需要参加考试的往届考生报名填写。“备注”栏中填写“借读生”或“往届生”。

 2.报名结束后,此表由学校存档。

 

 

 

附件2

临安市初中信息技术毕业升学考试须知

 

1.考生应在考前半小时持《准考证》到候考室等候。

2.考生入场后,应对号入座,并将本人的准考证放在桌上。

3.监考人员宣布考试正式开始后,迟到5分钟及以上考生不得进入考场,但考生所在学校可以申请并经考点主考同意,此考生可安排在下批次考试,考试15分钟后可交卷离场。

4.考生在计算机上输入自己的准考证号、并核验屏幕上显示的姓名等信息,如有不符,应立刻举手,与监考员取得联系,说明情况。在考试过程中遇到机器故障及时举手示意监考教师处理。

5.核验无误后,进行正式考试计时。

6.考试过程中,如果出现死机或系统错误等,应立刻停止操作,举手与监考员联系。

7.考生答题结束后,举手与监考员联系,待监考员同意后,方可离开。

8.上机考试时间由系统自动控制,时间到将对系统进行锁定,考生应立即停止操作。

9.考生在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对于违反考场规定、不服从监考员管理和舞弊者,按违反考场规定处理,取消本次考试成绩。

10.考生离开考场后,不准在考场附近逗留和交谈。

11.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监考员有权对考场内发生的问题按规定进行处理。有必要时可以对考试开考时间调整,请考生所在学校配合。

临安市教育局2016年临安中考信息技术考试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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