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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临安市高中招生录取办法规定

五、招生录取
各类高中招生文化课考试前,部分学校提前招生为提前批录取;各类高中招生文化课考试后,集中统一招生中普通高中招生录取为第一批招生录取,其他各类学校招生录取为第二批招生录取,各类高中招生市场的招生录取为第三批招生录取。
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要按国家、省相关文件要求,严
格执行“三限”政策,且不招收计划外学生。民办普通高中不得招收中考成绩低于控分线的学生。
(一)提前招生
金盾职业高级中学根据《临安市教育局关于做好金盾职高2014年春季招生工作的通知》(临教教〔2013〕79号)提前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各类普通高中根据《临安市教育局关于2014年临安市普通高中招收保送生工作的实施意见》(临教教〔2014〕14号)提前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天目外国语学校根据《临安市教育局关于同意天目外国语学校2014年提前自主招收特长生工作的通知》(临教教〔2014〕13号)提前招收特长生。
(二)集中统一招生
集中统一招生中的第三批招生录取,由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与未被各类高中学校录取的考生进行双向选择。
第一、二批招生录取学校的招生录取按以下办法组织实施。
1.原则和依据
(1)原则:坚持全面衡量、综合评价、尊重选择、择优录取的原则,改变以学科考试成绩作为高中招生唯一录取标准的做法。既要依据学生的学业能力考试成绩,又要关注学生的综合素质;既要衡量学生现有的发展水平,又要关注学生的成长过程;既要重视学生的全面发展,又要关注学生某方面的突出才能。
(2)依据:各类高中招生考试成绩(含加分)、综合素质等级评定、综合评语。
2.志愿填报
各类高中招生志愿填报办法为:考前填报志愿,分两批录取,第一批为普高,第二批为职高及中专,每批次可填三个平行志愿,普职高可兼报,中专招生办法不变。对所有录取学生,学生不得再择校,其他学校不得再录取。
3.招生录取办法
第一、二批学校的招生录取以综合评语中的操行等第和综合素质等级评定作为前置条件,采用考前填报志愿、平行志愿投档录取的方式进行。根据学生所填志愿,按各类高中招生考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按名次择优录取。
各类高中招生录取的前置条件为:
(1)升入第一批录取学校的学生,其综合评语中的操行等第良好及以上,综合素质等级评定获得2个A等4个P等及以上。
(2)升入第二批录取学校的学生,综合素质等级评定获得4个P等及以上。
各类高中招生录取按平行志愿投档实施。
“平行志愿”的投档原则为“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即首先对考生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体现“分数优先”的原则;再根据排序逐个对考生按所填报的平行志愿从 A志愿到C志愿的顺序检索,被检索的志愿中一旦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学校,即向该学校投档,体现 “遵循志愿”的原则。当考生总分相同时,则按文化课总分排序,文化课总分仍相同时,再按单科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单科顺序排列:数学、科学、语文、英语、社会。
4.长河高级中学宏志班招生的有关规定和事项根据杭州市教育局文件另行通知。

2014临安市高中招生录取办法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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