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安市教育局关于公布瑞安市2017年高中招生特长生加分项目的通知
瑞安市教育局关于公布瑞安市2017年高中招生特长生加分项目的通知
各教育学区、初中学校:
根据《温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公布温州市2017年高中招生特长生加分项目的通知》(温教办基〔2017〕20号)和《瑞安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17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与高中招生实施方案的通知》(瑞教中〔2017〕65号),现将2017年高中招生特长生加分项目予以公布。
一、加分项目
(一)体育类
1.省级
(1)浙江省第十届中学生篮球联赛
(2)浙江省第八届乒乓球、足球联赛
(3)浙江省第二届游泳联赛
(4)浙江省第十三届中学生运动会武术比赛、田径比赛、定向比赛
(5)2017年浙江省第十四届中学生运动会健美操、啦啦操比赛
(6)2017年浙江省中学生羽毛球锦标赛
(7)浙江省第四届青少年学生阳光体育运动会田径、乒乓球、射击、网球、啦啦操、武术套路、排球、跆拳道比赛
2.温州市级
(1)2017年温州市中学生田径运动会体育特色校初中组比赛
(2)温州市第十届中学生篮球联赛、第七届中小学生乒乓球、羽毛球、校园足球联赛
(3)温州市第四届中学生排球赛
(4)温州市第二届中小学生游泳联赛
(5)2016年全国青少年校园青春健身操大赛温州赛区暨第三届中小学生健美操比赛
(6)2016年温州市少年儿童田径分龄赛暨温州市中小学生田径比赛
(7)2016年温州市少年儿童游泳锦标赛
(8)2016年温州市青少年儿童摔跤、自行车比赛
(9)2016年温州市少年儿童柔道、跆拳道、拳击、举重、乒乓球、羽毛球、网球、皮划艇、赛艇、射箭、射击、篮球、排球、足球比赛
(10)2016年温州市中小学生航空航天模型锦标赛、车模锦标赛
(11)2017年温州市青少年儿童武术(套路)比赛;
3.瑞安市(县)级
(1)2016学年瑞安市中小学生体育节中小学生田径运动会初中甲组;
(2)2016学年瑞安市中小学生体育节中小学生篮球比赛初中男子甲组、初中女子组;
(3)2016学年瑞安市中小学生体育节中小学生健美操比赛初中组;
(4)2016学年瑞安市中小学生体育节中小学生乒乓球比赛初中组。
(二)艺术类
1.省级
2016年浙江省中小学生艺术节绘画、书法、篆刻、摄影、立体造型比赛
2.温州市级
(1)2017年温州市中小学艺术节(声乐、舞蹈、器乐、绘画、书法、篆刻、摄影、剪纸、设计、立体造型)比赛
(2)中学生艺术特长水平测试A级合格者(2015年-2017年)
3.瑞安市(县)级
(1)2017年瑞安市中小学艺术节(声乐、舞蹈、器乐、绘画、书法、篆刻、摄影、剪纸、设计、立体造型)比赛;
(2)中学生艺术特长水平测试B级合格者(2015年-2017年)。
(三)科技类
1.省级
第二十二届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浙江赛区。
2.温州市级
(1)第二十二届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温州赛区
(2)温州市第十九届青少年科技节中学生现场网页制作比赛
3.瑞安市(县)级
瑞安市第十八届青少年科技节中学生现场网页制作比赛。
二、操作要求
(一)以上三类特长生按获奖等第加分(详见瑞教中〔2017〕65号),国家级二等奖及以上奖项按省级一等奖等第加分,国家级三等奖按省级二等奖等第加分),取最高奖级,不重复加分。
(二)体育比赛获得个人第一、二名的认定为一等奖;第三名至第五名的认定为二等奖;第六名至第八名的认定为三等奖。体育比赛获得集体前六名的主力队员以参赛前上报主办单位的名单为准,并须持有个人荣誉证书。集体项目第一、二名的主力队员认定为一等奖;第三、四名的主力队员认定为二等奖;第五、六名的主力队员认定为三等奖。
艺术类比赛三人以下(含三人)获得等级奖,认定为个人获得相应的等级奖;三人以上集体节目获奖认定为团体奖,不作为个人获奖。
三人以下(含三人)参加科技类现场比赛(现场制作)并获得等级奖的,认定为个人获得相应的等级奖。
(三)2016年温州市青少年儿童体育项目获奖队员以在学籍地或户籍地获得荣誉为准(荣誉证书需加盖温州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印章方可有效)。
(四)瑞安市第十八届青少年科技节中学生现场网页制作比赛指2016年11月举行现场比赛,比赛结果由瑞教学〔2016〕445号文件公布。
(五)申报特长加分考生提供材料要求:考生需填写《2017年瑞安市特长加分考生申报表》(附件2),连同获奖证书原件、复印件或市教育局文件,在5月20日前提交报名点学校。
在瑞安市报名、录取的考生,其特长加分信息由报名点学校登记、审核、上报、录入。瑞安市户籍在温州市内瑞安市外就读回瑞安录取的考生,其加分材料由考生选定的瑞安市报名点学校负责汇总、录入。瑞安市外户籍在瑞安市就读回户籍所在地录取的考生,其加分材料由考生选定的户籍地报名点学校负责汇总、录入。瑞安市教育局不受理学生或家长的个人申报。
初中学校在收到学生申报材料后要组织人员按照加分项目认真审核并在校内予以公布;公布无异议后,在5月25日前将学生的加分信息准确录入温州市中招管理系统,然后在该系统导出打印汇总表给学生、家长及班主任签字确认,以防止差错和遗漏。
各初中学校将加分学生提交的纸质材料(申报表、获奖证书原件及已经过审核的复印件或教育局文件),附在中招管理系统导出打印的汇总表(经审核人签字并盖校印)后面,在规定时间内报送瑞安市教育局中等教育科复审。对复审符合加分要求的考生名单,由瑞安市教育局汇总统一予以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予以确认加分。
附件:1.2017年瑞安市高中招生特长生加分项目一览表
2.2017年瑞安市特长加分考生申报表
3.2017年瑞安市高中招生特长加分考生汇总表
瑞安市教育局
2017年4月12日
瑞安中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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