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江县2017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与高中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
浦江县2017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与高中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
根据《金华市2017年高中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金市高招委〔2017〕 2 号)和《金华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7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与高中段学校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金市教基〔2017〕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订浦江县2017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与高中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推进素质教育,建立健全“公开、公平、公正”的“阳光招生”运行和监督机制,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发展。
二、初中毕业升学考试
1.2017年,我县继续实行与新课程相配套的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以下简称升学考试)制度。
2.升学考试的对象为2017年读完规定年限义务教育的初中毕业生和参加2017年高中段学校招生的其他同等学力考生。
3.升学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科学、历史与社会•思想品德、体育。各科分值为:语文120分、数学120分、英语120分(含听力测试25分)、科学160分、历史与社会•思想品德80分、体育30分(详见《浦江县2017年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实施细则》)。其中语文、历史与社会•思想品德试卷中地方课程内容各占5分。升学考试各科满分总分值为630分。
4.升学考试时间安排
6月11日 上午:语文 9:00~11:00
下午:数学 13:30~15:30
历史与社会•思想品德 16:10~17:30
6月12日 上午:科学 9:00~11:00
下午:英语 13:30~15:10
5.升学考试由金华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命题,金华市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网上阅卷并发布成绩,县招生办统一组织考试。
6.升学考试(文化科目)形式:
(1)语文、英语、科学实行闭卷考试,英语考试加试听力。
(2)数学、历史与社会•思想品德实行开卷考试。
(3)各科考试均不得使用计算器。
7.初中毕业生的毕业资格,由学校根据学生毕业升学考试成绩并结合综合素质测评等第进行认定。升学考试成绩不及格学生的比例应当控制在5%以内,升学考试成绩不及格的学生,由所在初中学校自行命题并组织补考。
8.凡持有残疾证的听力残疾学生,经本人申请,县教育局认定,可以免外语听力测试,听力残疾学生免外语听力测试考生的外语成绩按以下公式计算:
听力残疾学生外语科考试成绩=该考生外语笔试部分得分×(1+规定的听力部分满分值/规定的笔试部分满分值)
浦江县2017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与高中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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