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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淮南市省示范高中招生指标分配办法

关于分配2015年省示范高中招生指标的通知(教基[2015]14号)
 
凤台县、各区教育局,各普通中学: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工作的通知》(皖教办[2015]13号)和《淮南市2015年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工作意见》(淮教[2015]1号)精神,经研究,决定把省示范高中部分招生指标分配给各普通初级中学(以下简称“初中”),现将指标分配情况通知如下:

一、指标分配数

各省示范高中将招生计划数(扣除创新实验班和特长生招生数)的80%作为分配指标分配给对应的初中。淮南一中招生计划为1700人(不含国际班),扣除创新教育班56人、特长生招生29人的80%,即分配指标为1615×80%=1292人;淮南二中招生计划为1800人(不含国际班), 扣除创新教育班56人、特长生招生34人的80%,即分配指标为1710×80%=1368人;淮南三中招生计划为1000人,扣除特长生招生150人的 80%,即分配指标为850×80%=680人;淮南四中招生计划为1080人,扣除特长生招生54人的80%,即分配指标为1026×80%=821 人。淮南五中招生计划数为1000人,扣除特长生招生50人的80%,即分配指标为950×80%=760人。凤台一中招生计划为1728人, 扣除特长生招生86人的80%,即分配指标为1642×80%=1314人。

二、分配区域和类别

(一)分配区域

依据本届毕业生七年级进校时的学籍人数分配到指定区域内的初中学校。在学籍所在初中学校实际就读满三年的考生,方可享受该校省示范高中分配指标的资格。淮南一中、淮南二中面向全市分配,淮南三中、淮南四中、淮南五中面向田家庵区、大通区、谢家集区、八公山区、潘集区分配,凤台一中面向凤台县、毛集实验区分配。

(二)分配类别

淮南一中、淮南二中分配指标的80%作为基础指标,分配给全市各初中和县区社会报名点,分配指标的20%作为奖励指标,分配给有奖励资格的初中 [省、市特色(示范)初中、本年度市德育示范学校、2014年度中考合格率高于全市平均水平的初中];淮南一中、淮南二中面向全市分配,其中凤台县辖区内初中分配指标各限定在200人。凤台一中分配指标的80%作为基础指标,分配给指定区域内初中和县区社会报名点。分配指标的20%作为奖励指标,其中奖励指标的60%分配给凤台县、毛集实验区省、市特色(示范)初中和本年度市德育示范学校,奖励指标的40%分配给凤台县、毛集实验区2014年度中考合格率前20名的初中。淮南三中、淮南四中、淮南五中分配指标一次性分配给指定区域内的各初中。

三、分配办法

以淮南一中为例:

(一)基础指标的计算公式

1.初中 (不含凤台县)基础指标数=[基础指标总数÷全市(不含凤台县) 本届毕业生七年级进校时的学籍总数]×初中本届毕业生七年级进校时的学籍人数。例如:淮南一中基础指标总数为:(1292-200)×80%=874(四舍五入,保留整数,下同);淮南一中基础指标系数为:874÷16493=0.0529(保留到小数点后4位,下同);淮南一中分配给淮南实验中学的基础指标为:0.0529×1164=62(四舍五入,保留整数,下同)。

2.凤台县初中基础指标分配数=(基础指标总数÷凤台县辖区内本届毕业生七年级进校时的学籍总数]×初中本届毕业生七年级进校时的学籍人数。例如:淮南一中在凤台县辖区内初中基础指标总数为:200×80%=160;淮南一中在凤台县辖区内初中基础指标系数为:160÷7851=0.0203;淮南一中分配给凤台四中的基础指标为:0.0203×1037=21。

(二)奖励指标的计算公式

1.初中(不含凤台县)奖励指标分配数=[奖励指标总数÷有奖励资格的初中(不含凤台县)本届毕业生七年级进校时的学籍总数]×有奖励资格的初中本届毕业生七年级进校时的学籍人数。例如:淮南一中奖励指标总数为:(1292-200)×20%=218;淮南一中奖励指标系数为:218÷11089=0.0196;淮南一中分配给淮南实验中学的奖励指标为:0.0196×1164=23。

2.凤台县初中奖励指标分配数=(奖励指标总数÷凤台县辖区内有奖励资格的初中应届在籍参加中考总人数)×有奖励资格的初中应届在籍参加中考人数。例如:淮南一中在凤台县辖区内初中奖励指标总数为:200×20%=40;淮南一中在凤台县辖区内初中奖励指标系数为:40÷3467=0.0115;淮南一中分配给凤台四中的奖励指标为:0.0115×1037=12。

具体指标分配数见附件。

2015年淮南市省示范高中招生指标分配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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