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长市省示范高中“指标到校生”分配方案
安徽省示范高中“指标到校生”分配方案 一、“指标到校生”的分配办法<?xml:namespace prefix = o /> 1.规模指标(学生数量):依据各初中学校2016年参加中考的应届毕业生数测算并分配到各初中学校,占切块分配指标计划的 40%。 2.教学质量水平指标:依据各初中生源学校教学质量水平分配到各初中学校,占切块分配指标计划的60%。 二、“指标到校生”计算办法 1.学生数量指标计算公式:各校数量指标数 = 各校2016年度参加中考的应届毕业生数 / 全市2016年度参加中考的应届毕业生总数X省示范高中学生数量指标总数。 2.教学质量水平指标计算公式:各校质量指标数 = 各校前三年录取到该省示范高中人数 / 各校前三年参加中考人数X各校2016年度参加中考的应届毕业生数 / 按相应录取比例计算的该省示范高中的全市录取人数总和X该省示范高中教学成效指标总数。 三、“指标到校生”录取原则 省示范高中“指标到校生”招生录取工作在统招生录取之前进行,若某校指标到校生指标录取未完成,则纳入到全市统招。 四、生源学校分配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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