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鹤岗中考高中招生“定校配额”指标核定调整
各初中学校:
为深化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促进学校均衡发展,体现教育公平,市教育局对《鹤岗市高中招生办法改革实施方案(试行)》(鹤教局发〔2005〕7号)文件有关“定校配额核定办法”进行了修订和完善,今年将继续在鹤岗一中、鹤岗三中新生录取中实行“定校配额”制度,配额比例增至为70%,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计算公式:
1、X单位=K×F单位 ;
其中:X单位为每学校定校配额生数
K为全市定校配额生系数
F单位为年度学校评价定量分值
2、F单位=[(评估成绩÷100)﹢(应届毕业生总人数×应届毕业生合格率)]÷100;
其中:应届毕业生合格率=应届参加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合人数÷(原初一建籍总人数+转入总人数+复学总人数-转出总人数-休学总人数) ×100%
3、 K=A÷∑F单位
其中:A为全市定校配额生总数
∑F单位为所有学校定校配额生系数的总和
二、相关说明:
1、计算结果取小数点后四位数字。
2、评估成绩为市教育局两年一度对学校综合办学水平评估成绩。
3、本通知的解释权归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基础教育科
2011年5月12 日
2011鹤岗中考高中招生“定校配额”指标核定调整
2016年中考信息不断变化,www.yuwen360.com 语文360网提供的中考成绩查询查分、录取分数线信息仅供参考,具体以相关招生考试部门的信息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