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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伊春市高中招生录取办法

(十)录取程序

    1、分两个阶段录取:

根据各高中学校招生计划、配额生分配文件及考生报考志愿、中考分数录取。

(1)第一阶段录取第一批次志愿考生。录取工作结束后公布录取结果,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根据本人情况调整第二、三、四批次志愿。

(2)第二阶段依次录取第二、三、四批次志愿的考生。

2、特长生录取:

(1)省示范高中。

伊春市一中、铁力市一中:术科合格,文化课加50分。铁力市一中排球队员由铁力市教育局直接招录,并于5月30日前将名单报市教育局。

(2)市示范高中:术科合格,文化课加100分。

(3)如达到录取分数线人数超过计划招生数,则按术科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录满为止。

3、一般高中录取:

省、市示范高中和中高等职业院校录取结束后,一般高中由各学校组织录取,到市教育局高中科注册学籍。

二、招生具体事宜

(一)考区设置

全市共设10个考区,承担本地及周边区(局)的中考考务工作,具体分工如下:

(1)嘉荫考区:嘉荫县;

(2)新青考区:新青区、红星区;

(3)友好考区:友好区、上甘岭区、五营区;

(4)伊春考区:伊春区、翠峦区、乌马河区;

(5)西林考区:西林区、美溪区、金山屯区;

(6)南岔考区:南岔区、市实验中学;

(7)朗乡考区:朗乡局、带岭区;

(8)铁力局考区:铁力局、双丰局、桃山局;

(9)铁力市考区:铁力市;

(10)汤旺河考区:汤旺河区、乌伊岭区。

2015伊春市高中招生录取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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