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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梧州中考成绩等级划分办法

(四)考试结果呈现

⒈考生的中考成绩(地理、生物会考和体育测试成绩除外)和考查科目的成绩均采用等级制方式呈现。

⒉考生的中考成绩内容包括总成绩等级、必考文化科目各学科(科目组)成绩等级、体育考试分数及地理、生物会考折算后的分数。(1)总成绩等级:将各必考文化科目各学科的原始分、体育考试原始分、地理及生物原始分折算分、照顾分累计后,以等级形式呈现。按考生人数划比例,划分为八个等级,即由高至低约为:A+占5%,A占10%,B+占15%,B占20%,C+占20%,C占20%,D占7%,E占3%。(2)必考文化科目各学科成绩等级:每科成绩原则上按考生人数划分为八个等级,即由高至低约为:A+占5%,A占10%,B+占15%,B占20%,C+占20%,C占20%,D占7%,E占3%。(3)体育考试分数:采用分数制,满分为36分,不独立划定等级,但计入中考原始总分。(4)地理、生物采用分数制,不独立划定等级,按50%的折算分加入中考原始总分。

⒊理化实验操作考试成绩不计入中考总分,但作为普通高中录取学生的重要依据之一。理化实验操作考试成绩以“P”和“F”两个等级呈现,其中“P”级为合格,“F”级为不合格。

⒋考生的考查科目成绩以“P”和“F”两个等级呈现,其中“P”级为合格,“F”级为不合格。

⒌不得以任何形式根据考试成绩给学校和学生排队或公布名次,不公布考生原始分数。

2015梧州中考成绩等级划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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