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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曲靖市高中招生录取办法规定

录取办法

1.录取总则

    各县(市)区招生委员会按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线和招生计划,结合学校专业特点、考生自身素质等情况,认真指导考生填报志愿,组织考生www.yuwen360.com档案。

录取工作严格坚持德、智、体全面考核,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

    省属、跨地州、省外中专和五年制大专的录取工作由省招办组织进行,市属普通高中(含民办高中)、中职学校的新生录取工作由市招办统一组织实施。

我市范围内的普通高中和中职新生由市招办组织录取,新生录取名册经签章后方可生效。市属高中和市内中职学校新生录取名册由招生学校和市招办签章,县属高中新生录取名册由市、县两级招办章签。

2.高中新生录取

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关于统筹管理高中阶段招生工作的意见,加强对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的管理,严格执行“三限制”政策,全市集中统一管理统一录取,实行网上填报志愿、网上录取、网上注册的办法,统一操作规程。招生学校必须严格按志愿分数原则录取新生,严格遵循先录取后入学的原则,严格执行录取、学籍和考籍手续办理的政策和规定,规范招生行为,确保良好的招生秩序。

普通高中(包括民办高中)招生具体办法另行文规定。

3.中等职业学校录取

按照省教育厅关于统筹管理高中阶段教育招生有关文件要求,中等职业学校新生录取工作由相关部门配合、招生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实行网上报名、网上录取、网上注册的招生管理办法,在校就读考生必须与录取考生名单一一对应,未报到入学的在注册前必须办理清退手续,严格规范招生管理行为。

按照省财政厅和省物价局有关文件规定收取中职招生录取费。

    八、新生入学及复查

    通过招生办与招生学校共同办理录检手续而被录取的新生,必须持录取通知书和有关手续按期到学校报到,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而又无正当理由的,取消入学资格。

新生入学后,学校组织新生进行复查,不符合录取条件的,一经查出取消学籍和入学资格。2012曲靖市高中招生录取办法规定

曲靖中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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