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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内蒙古鄂尔多斯中考普高招生录取实施办法

2023年内蒙古鄂尔多斯中考普高招生录取实施办法,希望对同学们有所帮助,仅供参考。

普通高中招生录取

(一)招生类别

分为提前类、特长类和普通类(统招和分招)三种类别。

(二)招生范围及招生计划

另文通知。

(三)分招政策

1.分招指标的分配办法

(1)根据教育部、自治区教育厅分招政策相关要求,逐年提高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自治区优质普通高中分招比例。

(2)各初中学校分招指标数按毕业年级的班数、标准班额(50人)和毕业生数综合计算,平均班额超过50人的按50人计算,不足50人的按实际人数计算,具体数据以学籍数和中考报名数为依据。

(3)分招指标适当向农村牧区学校、薄弱学校倾斜,根据公式计算的分招指标不足1人的,按1个招生计划下达,该招生计划为政策倾斜新增计划,不占用全市普通高中分招总计划。

2.享受分招政策条件

考生具备以下两个条件之一者,可享受分招政策:

(1)考生在2020年秋季入学参与我市“阳光分班”并在所在学校连续就读满3年,就读期间未在市内转学,未调班、择班,且学籍所在校和实际就读校一致。

(2)由于工作调动、人才引进等原因,子女随父母由市外转入我市就读的,须在转入学校连续就读满2年,且学籍所在校和实际就读校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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