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四川巴中中考普高招生录取实施办法
2023年四川巴中中考普高招生录取实施办法,希望对同学们有所帮助,仅供参考。一、总体要求
(一)招生原则。巴中市2023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坚持普职统筹、公民同步、多元特色发展原则和尊重志愿、择优选拔、阳光公正的录取原则,全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由市教育体育局统一安排部署、统一发布信息、统一下达计划、统一填报志愿、统一组织录取,统一注册学籍。
(二)招生计划。全市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基于校点布局调整,高考综合改革保障条件要求,按国家规定班额和学校办学条件兼顾区域普职协调发展科学下达,市内初中毕业生按5.1:4.9确定普职招生计划。
(三)招生范围。坚持属地招生原则,任何普通高中学校不得跨市(州)开展招生工作。全市划分4个招生区域,市直属、巴州区、恩阳区和经开区整体为一个招生区域,南江县、通江县、平昌县各为一个招生区域。
二、招生入学
所有高中学校实行基于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招生录取模式,同标准、同方式、同步骤招生,所有学校一律不得自主招生、掐尖招生、提前招生。
(一)关于填报志愿。中考志愿是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全市所有初中毕业生志愿将于中考成绩发布后统一实施网上填报,所有普通高中学校(含民办)均将通过志愿实施录取。
(二)关于新生录取。全市高中阶段教育新生录取(含3+2、职业学校)由市教育体育局组织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实施,其录取顺序为:第一批第一阶段(民办学校志愿)→第一批第二阶段(川音基地班志愿)→第二批第一阶段(公办重高志愿)→第二批第二阶段(公办普高志愿)→第三批(艺体特长生志愿)→第四批(普职融通志愿)→第五批五年制(3+2)志愿→第六批职业学校志愿。
1.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于6月底分区域分批次依次录取,同批次同阶段志愿填报两个及以上的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平行志愿录取办法实施。
2.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民办普通高中,可在计划内协议录取未被其它市内任何普高学校录取且中考成绩在普高最低控制线上的学生,录取结果于8月20日前报市教育体育局备案核准后予以注册学籍。
3.优质高中面向服务区内切块定向生最高可降低10分录取。享受定向分配指标的学生,必须是在本校初中一年级入学并有正式学籍的学生,正常转学的学生,必须是读满2个学年以上的应届毕业生(军转干部子女不受此限)。
4.返乡初中毕业生和随迁人员子女异地参加中考需就读我市普通高中的,需在8月15日前持学生身份证、毕业证、准考证、中考成绩证明(网上可查询中考成绩的,登记时现场查验成绩;网上不能查询中考成绩的需提供毕业学校教育考试主管部门加盖鲜章的成绩证明)到市教育体育局基础教育科申请登记、填报志愿,8月20日前依据学生志愿和折合分数统一录取到相应普通高中学校就读。
5.符合条件的烈士、现役军人、公安英模、消防救援人员、高层次人才、抗疫一线医务人员等优抚群体子女入学,根据学生家长申请报备,按照相关文件精神严格落实好优待政策。
(三)关于报到注册。录取结果及时向社会发布,考生可到原就读初中学校、当地教育部门查询录取结果,也可通过市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http://zk.bzszb.cn)和搜索并关注巴中市教育和体育局微信公众号(巴中教育体育)查询并打印《录取通知书》。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招生工作是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类学校(招生学校和生源学校)的重要工作,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教育公平公正、事关社会和谐稳定。
(二)强化宣传,合理正确引导。各地各校要进一步提高认识,要破除区域壁垒,不得封锁招生信息,通过各种媒介和形式深入宣传解读招生要求和规范;不得宣传炒作中、高考状元;不得发布虚假广告。
(三)加强管理、规范招生行为。
(四)严肃纪律,严格责任追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