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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山东济南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

中考网整理了山东济南市2020年高中阶段招生工作的意见,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仅供参考。

为了更好地做好济南市2020年高中阶段的招生工作,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基字〔2020〕7号)和《济南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初中生毕业评价和学业水平考试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济教办〔2020〕10号)等文件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我市高中阶段招生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莱芜区、钢城区、莱芜高新区高中阶段招生工作实施意见另文公布,以下文所指“全市”为准)。

第一部分招生原则和依据。

高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对新生进行录取。初中生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以分数和等级形式呈现出来。

第二,招生计划。

二是普通高中招生计划。

一、规划类型。

公立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包括自主招生计划(含推荐生、直升生、指标生、特长生等)和统一招生计划。改进指标生分配办法,确保全市普通高中招生指标生分配比例不低于招生计划60%。为了方便学生走读,非寄宿制市属普通高中由学校提出申请,在保证初级中学指标生总数不变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初级中学地理位置,对初级中学指标生的分配数量进行定向调整。各学校具体指标生分配数额另行通知。

二、计划管理。

市教育局根据全市教育发展需要,统筹安排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市教育局负责制定市属普通高中和参与市区定向招生的学校的招生计划,各区县所属普通高中的招生计划,由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市教育局下达的招生要求,按照省教育厅规定的招生范围和招生计划,与公办学校同步实施;

三、生源范围。

市管普通高中面向全市招生;各区县所属普通高中主要面向本地区招生;非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不得跨地区招生。跨县(市)区招生,须经省教育厅批准。

第二阶段:初等职业教育招生计划。

一、规划管理。

初等教育中实行“3+4”(以下简称"3+4")分段贯通培养的师范本科(以下简称"3+4")、“3+4"分段贯通培养师范本科(以下简称"3+4")、五年制高等师范教育、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以下简称"5+4")、普通中专、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中实行"3+4"分段贯通培养的师范本科(以下简称"5+4")、高等职业教育中实行"3+4"分段贯通培养的师范本科(以下简称"5+4")、普通中专、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中实行"5+4"分段贯通培养的师范本科(以下简称"5+4")、普通中专、中等职业学校中实行"5+4"分段贯通培养的师范本科(以下简称"5+4")、中等职业学校中实行"3+4"分段贯通培养的师范本科(以下简称"5+4")、中等职业学校中实行"3+4"分段贯通培养的师范本科(以下简称"5+4")、中等职业学校中实行"3+4"分段贯通培养的师范本科(以下简称"5+4")、中等职业学校中实行"5+4"分段贯通培养的师范本科(以下简称"4+4")按照隶属关系,由所属部门结合各地学校办学条件和规模对招生计划进行审核。

二、生源范围。

职业教育类学校在初中以后可以面向全市招生。各校招生计划、专业、代码、校址、招生范围另文公布。

第三,志愿服务。

高校招生录取工作采用全市统一的高中(含技工学校)招生录取平台,实行“先考后报志愿”的办法。高考(中考)成绩公布后,考生可登陆报名网站,填写自己的高中阶段志愿。

㈠申请普通高中的考生:

(1)其综合素质评价为总评,生物、地理、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学科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必须达到D级(含)以上;信息技术、综合实验操作、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成绩必须达到当年考试成绩的C级(含)以上;在2015年及以前入学的初中学生,其生物、地理科目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必须达到当年考试成绩的C级(含)以上;

二、初中语文、数学、英语、体育与健康四科考试总成绩(含特长生加分)均达全市普通高中最低录取分数线(含)以上。

普通高中根据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级评定部分)、综合素质评价和学科等级以及志愿填报情况,由高到低,根据招生学校的等级要求,根据招生计划进行择优录取。

“3+4”本科、“3+4”高师、五年制高师教育、五年制一贯制高职教育、“三二”连读高职志愿的填报和录取,按照省招考办相关规定执行。

“3+4”本科、“3+4”高师、五年制高师教育只允许提前报名参加第一次志愿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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