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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宁乡中考加分政策

2019宁乡中考加分政策

(五)优惠政策

依照市教育局文件精神,具有下列资格的考生,高中学校录取时享受优惠政策,但不可加分录取(如果出现同时享有多项优惠,取最高优惠项目,不重复计算。)

(1)烈士子女(凭市民政局证明及烈士证原件);

(2)重点企业绿卡执有人子弟(凭市优化营商环境办公室证明);

(3)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凭所在军区或所在部队证明和市民政局的证明);

(4)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凭市公安局证明和民政局的证明);

(5)归侨子女(不含侨眷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凭市侨办、市台办证明);

(6)民族考生(凭市民族宗教局证明);

(7)在我市工作的教职工子女和有突出贡献的专家子女(凭户口本和市教育局人事科证明);

(8)独生子女考生及农村双女户考生(独生子女凭独生子女证、农村双女户凭乡镇计生办证明);

(9)全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单科成绩(指语文、数学、英语、文综和理综五科)进入排名前千分之一且未享受提高学业成绩等级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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