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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中考政策方案

南宁市2015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教基〔2002〕26号)、教育部《关于深入推进和进一步完善中考改革的意见》 (教基〔2008〕6号)、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工作的通知》(桂教基教〔2015〕6号)和《南宁市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实施方案》(南发〔2011〕)20号)精神,在总结我市近年来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制度改革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市高中阶段教育发展的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会精神为指导,坚持有利于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促进高中阶段教育发展;有利于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有利于均衡发展义务教育;有利于全面监督初中教育教学质量和高中录取新生;有利于促进职教普教融通;有利于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自主、合作、探究学习,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考试招生工作原则

  (一)实行初中毕业考试与升学考试两考合一的方式,考试科目有: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思想品德与历史,所有科目实行闭卷考试。参加升学考试以考生自愿为原则。不参加升学考试的学生由学校自行组织考查评价,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二)实行命题、审题人员资格认证制度及命题与审题工作分离制度。

  (三)全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的各科成绩和总成绩均以等级形式呈现。

  (四)对全市初中毕业年级学生进行综合素质评价,评价结果作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重要依据。

  (五)实施定向生分配制度,将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指令性招生计划45%的名额,分配给承担地段生源的各初中学校。

  (六)采取全市集中统一无纸化阅卷,市区考生统一划定考试成绩等级。

  (七)市区普通高中招生采取以通过互联网开放报名录取为主、以现场集中报名录取为辅的方式同步进行。

  (八)部分中等职业学校(市一职校、市三职校、市四职校、市六职校)招生采取以现场集中报名录取为主,网上报名登记、现场确认录取为辅的方式同步进行。



南宁市教育局简介:
南宁市教育局是南宁市人民政府职能部门,主管全市教育事业和汉语言文字工作。内设办公室、政策法规科、人事教育科、计划财务基建科、基础教育科、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体育卫生艺术教育科、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办公室、汉语言文字工作科、党委办公室、纪检监督室等11个科(室)。辖七县五城区2623所学校,学生118万人,专任教师4.9万人。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简介:
南宁,简称“邕”,别称绿城、邕城,是广西壮族自治区首府、北部湾城市群核心城市、中国面向东盟十国国际大通道、内陆开放型经济高带、西南出海综合交通枢纽城市,中国东盟博览会暨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的永久举办地,国家“一带一路”海上丝绸之路有机衔接的重要门户城市,也是南部战区陆军机关驻地。
南宁建制于东晋大兴元年(公元318年),至今已有1700年历史。南宁是一座历史悠久的边陲古城,同时也是一个以壮族为主的多民族和睦相处的现代化城市。全市下辖7区、5县,面积2.21万平方公里,常住人口755.5万人。
南宁位于广西南部,地处亚热带、北回归线以南,中国华南、西南和东南亚经济圈的结合部,是泛北部湾经济合作、大湄公河次区域合作、泛珠三角合作等多区域合作的交汇点。
2017年1月20日,国务院发布《北部湾城市群发展规划》,将南宁定位为面向东盟的核心城市,支持建成特大城市和边境国际城市;南宁获得2018年第12届中国国际园林花卉博览会举办权、2019年苏迪曼杯举办权。 并继续保留全国文明城市荣誉称号。2018年11月,入选中国城市全面小康指数前10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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