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首页 > 中考网 > 政策

2017年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中考政策方案

各旗县区教育局,直属学校、直属单位,内蒙古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内蒙古师范大学附属盛乐实验学校: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根据《内蒙古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深化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内政办发〔2016〕154号)和《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内教基字〔2016〕7号)要求,结合呼和浩特市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实际,现就全市2017年高中考试招生(以下简称中考)工作通知如下。

一、依法依规做好组织工作

(一)市教育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精神,对全市中考进行统一部署和安排。

(二)市教育局成立命题小组,由市教研室负责初二年级生物、地理结业考试和中考的命题工作。

(三)市招生考试管理中心负责全市中考相关服务系统的建立、维护和运行保障及中考网上报名、网上阅卷和网上录取工作。

二、全市普通高中招生工作

(一)招生政策及要求

1.2017年中考继续按照统一命题、统一施考、统一网上阅卷、网上填报志愿和实时动态录取的方式进行。

2.市教育局依据中考报名人数及职普比例制定《2017—2018学年度市区中学招生计划》,在“呼和浩特市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www.hhkszx.cn)”公布。

3.2017年中考继续实行“七科五考+结业考试+体质测试”升学考试制度,其中,结业考试为初二年级生物、地理综合考试。

4.中考体质测试采取“必测+选测”的形式进行。必测项目为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及立定跳远。选测项目为一分钟跳绳(男、女)。

5.初中考查科目均由学校组织实施,考查科目成绩以等第形式呈现,分为A(合格)、B(不合格)。全部合格后方可结业,并作为高中录取准入条件。

初中考查科目确定为: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信息技术,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即为研究性学习、社会实践、社区服务)。生物实验操作在初二年级下学期组织考查,其余科目在初三年级下学期组织考查。

6.考生综合素质的评价结果要作为普通高中录取的必要条件,即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录取,综合素质测评结果必须在B(良好)级以上;一般普通高中录取,综合素质测评结果必须在C(合格)级以上。

7.2017年中考继续实行加授蒙古语文按比例加分政策,即在民族学校就读并注册学籍的加授蒙古语文(乙类)初中结业生,报考普通高中把蒙古语文(乙类)考试成绩按20%折合后计入总分,并按考生报考志愿统一录取;报考呼和浩特市土默特中学把蒙古语文(乙类)考试成绩按30%折合计入总分;旗县加授蒙古语文学生报考当地高中或呼和浩特市土默特中学,把蒙古语文(乙类)考试成绩按30%折合计入总分。



呼和浩特市教育局简介:
呼和浩特市教育局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主管全市教育工作的工作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简介:
呼和浩特,通称呼市,旧称归绥,是内蒙古自治区首府和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我国北方沿边地区重要的中心城市。地处中国北部边疆,欧亚大陆内部。市域面积为17224平方公里,辖4区、4县、1旗,2017年末常住人口为311.5万人,市区常住人口215.2万人。
呼和浩特有着悠久的历史和光辉灿烂的文化,是华夏文明的发祥地之一。先秦时期,赵武灵王在此设云中郡,故址在今呼市西南托克托县境。民国时期为绥远省省会,蒙绥合并后,呼和浩特成为内蒙古自治区首府。呼市中心城区本是由归化城与绥远城两座城市在清末民国合并而成,故名归绥。1954年改名为呼和浩特,蒙古语意为“青色的城”。
呼和浩特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国家森林城市、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市、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城市、全国双拥模范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和中国经济实力百强城市,被誉为“中国乳都”。同时也是呼包银城市群核心城市,呼包鄂城市群中心城市。
2018年12月,被评为2018中国大陆最佳商业城市100强。

关闭
CopyRight 2017 | 语文360网 | 邮件:| 鲁ICP备1502363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