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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湖北省黄石市中考方案公布

2018黄石中考方案公布
 2018年黄石中考各项政策定了,昨日,市教育局发布2018年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各项政策,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文化课考试时间为2018年6月20日至22日。体育考试、理化生实验操作考核在文化课考试之前进行。

 

  中考总分640分

  三地总分前200名呈现为“A”

  2018年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科目、分值具体为:语文、数学、外语(含英语听力测试)各为120分,理综总分为140分(其中物理80分、化学60分),文综总分为80分(其中思想品德40分、历史40分),体育考试40分(按50%的比例计入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总分)。地理、生物考试40分(各20分),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总分为640分。

  理化生实验操作考核成绩按A(优秀)、B(合格)、C(不合格)等级呈现,考核的等级作为高中阶段学校录取的重要依据之一。

  语文、数学、外语、理综考试时限均为120分钟,文综考试时限为100分钟。

  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呈现方式:黄石城区、大冶、阳新三地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总分前200名以等级制方式呈现,呈现为“A”,其他按分数呈现。

  八年级进行地理、生物考试。地理、生物实行合卷,卷面总分为40分(各20分),考试时限为60分钟,成绩计入总成绩。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

  是高中录取重要依据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包括综合性评语和等级评价。综合性评语要对学生综合素质予以整体描述,尤其要突出学生的特点和发展潜能,形成学生综合素质档案。

  等级评价分为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修养、社会实践5个维度,每个维度分为优秀(A)、良好(B)、合格(C)、基本合格(D)4个等级。

  评价过程中,综合素质5个维度的评价等级不能整合为一个结果。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将作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之一。

 

  高中阶段学校

  实行多元招生录取

  高中阶段学校依据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等,建立综合考评体系,构建统一划线招生、计划分配招生、自主推荐招生、特长招生的多元招生录取机制。

  招生录取程序分为确定分数线、志愿填报、统一录取。

  确定分数线: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分数公布后,依据招生计划数、成绩、优录加分、实验操作考核等级、综合素质评价等级等因素(其中省级示范高中要求理化生实验操作及综合素质评价分别为“A”等级,市级示范高中要求理化生实验操作及综合素质评价分别为“B”等级及以上),确定普通高中分数线(含省级示范高中分数线、阳光班、普通高中分数线)。城区普通高中分数线由市教育局划定。

  志愿填报:分数线公布后,考生按照考试招生部门规定时间统一上网填报志愿(往届生限制填报普通高中)。

  统一录取:志愿填报结束后,考试招生部门按照“依志愿、依计划、依分数、分批次”的原则,在统一的招生网络平台上录取,并根据录取情况,适时组织志愿征集。录取通知书由考试招生部门统一发放。

 

  计划分配招生

  三校计划下达到校

  2018年继续实行黄石二中、大冶一中、阳新一中计划分配招生。

  黄石二中招生计划面向黄石城区、大冶、阳新分配。其中大冶、阳新各40名,其余为黄石城区计划(含“两镇一区”)。

  黄石二中面向城区招生计划的60%统一划线录取。黄石二中面向大冶、阳新计划,依据两地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分别划定录取分数线,统一录取。

  黄石二中面向城区招生计划的40%统一分配到初中学校。分配的原则为学校在籍报考人数占招生计划分配权重的60%,学校近3年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综合评价得分占招生计划分配权重的40%。40%的分配计划,在统一线下20分内择优录取。统一线下20分内未完成的剩余计划,用于统一划线录取。

 

  自主推荐招生

  名额不突破100人

  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黄石二中、大冶一中、阳新一中可实行自主推荐招生,自主推荐招生由学校申请、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名额原则上不得突破100人。

  招生对象为:表现突出,平时学业成绩优秀,综合素质评定各项结果均为“A”等。

  招生时间为报名之后(具体时间由招生学校自行确定,并对外公布)。自主推荐招生要严格执行“学校推荐、学生自愿、择优选拔”的原则,考试招生部门要加强对自主推荐招生过程的监管,招生学校要规范并公开自主推荐招生办法、考核程序和预录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被预录自主推荐招生的考生必须参加中考,并达到相应的分数要求,考试招生部门方可录取。

 

  特长招生计划不得超过5%

  特长招生计划不得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总数的5%,实行计划单列。

  城区学生初中学段,在市(州)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或体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体育竞赛中单项前三名获得者、集体项目前八名主力队员,在市(州)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或参与组织的艺术竞赛中个人项目一、二等奖获得者、集体项目一等奖获得者,有报考资格。

  考生专业技能测试分城区、大冶、阳新三地,由考试招生部门统一组织,并向社会公布测试程序和测试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特长生严格依据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学校招生项目、考生志愿等因素录取。除体育达到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水平或省级及以上单项前六名获得者、集体项目前三名的主力队员,艺术获得省教育厅、文化厅及以上单项一二等奖获得者、集体项目一等奖主要人员(领唱和领舞等),经测试合格后可适当降低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文化课要求外,其他特长生必须达到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

 

  优录加分政策大瘦身

  依据教育部、省教育厅相关政策,参照高招优录加分项目,清理、规范高中阶段学校优录加分政策。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初中阶段获得县级及以上“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美德少年”称号之一;初中阶段在市(州)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科技创新类竞赛中获一、二、三等奖;见义勇为受到市级及以上行政部门表彰或嘉奖。

  有下列情形之一,实行加分投档:革命烈士子女,增加10分投档;归侨、华侨及港、澳、台胞子女,增加10分投档;民族考生,增加5分投档;军人子女优录政策按《黄石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办法》执行。

  以上优录加分条件重复者,只能享受一次。



黄石市教育局简介: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教育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起草有关教育的地方规范性文件。
(二)编制全市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指导协调全市教育、教学体制改革。
(三)统筹管理本部门教育经费;协同市财政局编制全市教育系统经费预决算,参与拟定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办法和方案;监督全市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按有关规定管理对我市的教育援助、教育贷款。



湖北省黄石市简介:
黄石,湖北省地级市,位于湖北省东南部,长江中游南岸,东北临长江,与黄冈市隔江相望,北接鄂州市鄂城区,西靠武汉市江夏区、鄂州市梁子湖区,西南与咸宁市咸安区、通山县为邻,东南与江西省九江市武宁县、瑞昌市接壤。
黄石是新中国成立后湖北省最早设立的两个省辖市之一,武汉城市圈副中心城市,长江中游城市群重要成员,华中地区重要的原材料工业基地,全国资源枯竭转型试点城市,也是国务院批准的沿江开放城市。2017年6月,黄石市被命名为国家卫生城市。
黄石市国土总面积4583平方公里,截至2017年3月末,下辖4个市辖区、1个县,代管1个县级市,设有1个国家级开发区,全市常住人口268.93万人。2016年,全市完成地区生产总值1305.55亿元。
黄石是华夏青铜文化的发祥地之一,也是近代中国民族工业的摇篮,境内有武九铁路贯穿,并有大广、沪渝、福银、杭瑞四条高速公路交汇,还拥有国家一类水运口岸。
黄石地势西南高,东北低,由西南向东北倾斜;属亚热带季风气候,四季分明,雨量充沛;境内有以“三山三湖”为代表的众多自然景观和人文历史于一体的风景名胜。
2018年10月,获得“2018年国家森林城市”荣誉称号。2018年11月,入选中国城市全面小康指数前10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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