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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高中招生录取办法规定

录取办法
录取以温岭市2018年中考成绩为主要依据,分二批次按志愿依次进行,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先按总分(含政策加分,下同)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然后根据考生网上填报的志愿,依次录取。
1.第一批次录取:
温岭中学、新河中学、市二中的招生指标分别由以下三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按上述三校各自招生指标的30%,根据考生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及志愿情况先行录取。(温岭中学第一部分的30%指标包含其自主招生160人)
第二部分按上述三校各自招生指标的50%,由下述分配公式计算各初中的分配人数并依次录取:

某校在全市平均分以上的人数×该校平均分
×招生指标×50%
∑(各校在全市平均分以上的人数×各校平均分)

即根据某校在全市平均分以上的人数乘以该校的平均分之积与全市各初中在全市平均分以上的人数乘以各校平均分之积进行求和后的比值,计算出各初中的分配名额,其值为四舍五入的整数。录取时,在各初中的分配指标数内,根据各初中考生的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按志愿依次录取,总分须在规定的录取区间内。温岭中学的录取区间为[1,温岭中学招生计划的1.8倍];新河中学和市二中的录取区间为[1,温岭中学、新河中学和市二中招生计划总和的1.8倍]。分配指标为零的学校,可以照顾录取1名,但其成绩须在录取区间内。
第三部分按上述三校各自招生指标的20%,根据应考生数分配。即根据各校应考生数与全市总考生数的比值,计算出各初中的分配名额,其值为四舍五入的整数。录取时,在各初中的分配指标数内,根据各初中考生的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按志愿依次录取,总分须在规定的录取区间内,但不得低于普通高中最低录取分数线。温岭中学的录取区间为[1,温岭中学招生计划的3倍];新河中学和市二中的录取区间为 [1,温岭中学、新河中学和市二中招生计划总和的3倍]。
温岭中学分配指标因未进入录取区间而产生的多余指标,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未录取考生的志愿再次统一录取。
第二部分和第三部分的分配录取对象为温岭户籍且有温岭初中正式学籍的应届生和符合报考温岭中学、新河中学、市二中条件的非温岭户籍应届生。
第一批其他录取学校按中考成绩,根据考生志愿依次录取。
2.第二批次录取:
根据招生计划、考生总分及志愿,依次录取。“五年一贯制学前教育专业”如出现录取空缺,则在已通过五年一贯制学前教育专业面试的职技校其他专业录取考生中,按总分排序从高分到低分进行补录至额满。
3.其它规定:
(1)总分排序时如遇同分,按考生语、数、英三科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若再遇同分,按考生语文、数学两科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若再遇同分,则依次按语文、数学、英语单科成绩顺序进行排序,即先看语文,若分数相同,则再看数学,若分数再相同,则看英语。如果按上述方法仍然无法排序,则相关考生按同位次进行录取。
(2)考生一旦被录取,则该生录取程序结束,录取结果不可更改。已录取的考生务必按“录取通知书”上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到录取学校办理新生入学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又未向录取学校申请延期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该校录取资格。
(3)各普通高中须在7月20日前将高一新生报到名册及报到凭证报送至市教育局基教科,由市教育局基教科负责审核,迟于7月21日的报送名单将不予注册。
(4)普通高中的最低录取分数线按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数的105%划定。公办普通高中的录取分数线须高于或等于普通高中最低录取分数线,民办普通高中的录取分数线可以放宽至普通高中最低录取分数线下15分以内。
(5)在温岭参加中考的考生到市外就读民办普通高中的,其中考分数不得低于温岭民办普通高中最低录取分数线,否则不予迁移考生的学籍档案。非温岭考生在温岭民办普通高中注册就读的,须参加当年的台州市中考,其中考分数不得低于中考地民办普通高中最低录取分数线。
(6)各校应逐步将班额控制在40人以内。
(7)在地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举办的体育比赛中获前三名者,经招生学校申请,市教育局审批可予以特招。少体校网点学校注册运动员的特招按网点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8)被北京师范大学台州附属高级中学、台州市三梅中学录取的考生,按台州市教育局相关文件执行。
(五)艺术特长招生
普通高中可根据办学定位和特色,确定招收艺术特长生的类别。招收艺术特长生的指标控制在该校当年招生总计划的3%以内,招生学校要在3月底前将招生项目、计划和办法报市教育局,经批准后方可实施。学校在招生前要向社会公布艺术特长生的招生项目、计划、办法和具体要求,招生后要向社会公布招生结果,接受社会监督(特长生招收方案另行发文)。



温岭市教育局简介:
温岭市教育局的主要职能是:(一)贯彻执行国家的教育方针和教育法律法规,承担或参与教育行政管理的地方性政策规定文件的起草和审核工作。(二)制定本市教育发展规划和计划,指导、协调教育发展规划及计划的实施。(三)综合管理全市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及学前教育、民族教育和中小学校。(园)教师的继续教育等工作;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工作意见和要求,提出本市的贯彻实施意见。(四)综合研究、统筹规划及协调、指导全市教育体制和办学体制的改革,理顺教育内部和外部的关系。(五)归口管理全市的学历教育和招生考试工作。(六)按照教育经费“三个增长”原则,监测各镇(街道)贯彻“三个增长”的执行情况。七)对校(园)的机构编制、人事和劳动工资等实行管理,监督、指导市直校(园)的各项工作。(八)完成市人民政府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反映教育方面重要信息,处理群众来信来访,查处违纪案件。(九)会同有关部门搞好各级各类学校领导干部的培养、教育、考核、选拨、推荐和人事调配工作;负责学校后备干部的培养、教育工作。(十)组织实施各级各类学校技术装备规划,推进普实工作,指导中小学开展勤工俭学工作。(十一)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开展全市教育督导工作。



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简介:
温岭市是浙江省台州市所辖县级市,中国大陆新千年、新世纪第一缕曙光首照地,地处浙江东南沿海,长三角地区的南翼,三面临海 ,东濒东海,南连玉环,西邻乐清及乐清湾,北接台州市区,地理坐标东经121°09′50″~121°44′0″,北纬28°12′45″~28°32′02″,是一座滨海城市。
温岭全市陆域面积926平方公里,海域面积1079平方公里,大小岛屿170个,海岸线长317公里;下辖5个街道11个镇,97个社区(居)委会,830个行政村。2017年,温岭市户籍总人口1220090人。
温岭先后获得“全国农村综合实力百强县(市)”、“中国明星县(市)”、“全国农民收入先进县市”、“国家级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和“国家级生态示范区”等称号。
2014年1月, 温岭跻身第二批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市。2017年6月,温岭市被命名国家卫生城市。2017年12月,当选中国工业百强县。2018年10月,温岭市入选“综合实力百强县”、全国绿色发展百强县市、全国科技创新百强县市、全国新型城镇化质量百强县市。 2018年11月,入选2018全国“幸福百县榜”、2018年工业百强县(市),入选中国县级市全面小康指数前100名。2018年12月,入选全国县域经济综合竞争力100强、投资潜力100强,中国最佳县级城市30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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