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首页 > 中考网 > 政策

广东省肇庆市2014年中考加分政策规定

2014肇庆中考加分政策规定

 

根据省招生委员会、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2011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粤招〔2011〕4号)精神,我市普通高中录取工作取消各种奖励加分政策(符合国家政策规定的加分除外)。

高中学校录取学生时,一些属于优惠对象的学生,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取。

具体为:

退役士兵、残疾军人、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

而对父母双方均属农业户口并依法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独生子女或父母双方均属农业户口的纯二女结扎户的女孩,在初中毕业报考肇庆中学、市属中职学校、各县(市、区)所属高中阶段学校时,实行增加10分投档录取。

广东省肇庆市行政区划

截至2016年,肇庆市下辖3个市辖区(端州区、鼎湖区、高要区)、4个县(广宁县、怀集县、封开县、德庆县),代管1个县级市(四会市)。
另设肇庆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政府派出机构,驻大旺区,享有地市一级的经济管理权和行政审批权)。

区划 面积(k㎡) 政府驻地 街道 民族乡 居委会 村委会
肇庆市 14822.19 端州区 14 93 1 244 1329
端州区 152.30 城东街道 6     67 21
鼎湖区 552.39 坑口街道 3 4   28 53
广宁县 2380.00 南街镇   17   22 156
怀集县 3573.01 怀城镇   18 1 22 300
封开县 2723.29 江口镇   16   21 178
德庆县 2002.80 德城街道 1 12   18 175
高要区 2185.62 南岸街道 1 16   28 324
四会市 1262.96 东城街道 3 10   38 122
关闭
CopyRight 2017 | 语文360网 | 邮件:| 鲁ICP备1502363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