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市中考政策方案及高中招生录取办法规定
临教教〔2013〕29号
各直属学校(单位)、镇(街道)初级中学、中心学校:
根据省市高中招生工作意见,为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完善基础教育质量评价体系,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高中阶段各类教育协调发展,更好地满足不同潜质学生的发展需求,为每个学生提供适合的教育,现制定我市2013年各类高中招生工作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招生对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初中毕业生,可报考我市各类高中:
1.凡取得本市初级中学在册学籍的浙江省户籍应届毕业生;
2.符合《临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教育局等部门关于做好外省籍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我市参加各类高中升学考试工作的实施意见》(临政办〔2013〕7号)文件规定报考条件的外省籍应届毕业生;
3.在外地借读,具有本市户籍,要求回我市参加各类高中招生考试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4.符合条件的往届初中毕业生;
各类高中在册学生及已被各类高中提前录取的应届初中毕业生不得报考。
二、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定
对初中毕业生进行综合素质评定,是全面检测初中毕业生基础性发展目标达成状况的重要手段。综合素质评定由“综合评语”、“等级评定”和“特长加分”三部分组成。综合评语主要对学生的道德品质、情感态度、合作精神、日常表现及学生突出的特点、特长和潜能等方面进行定性描述,等级评定主要对能够体现学生素质发展水平的道德与素养、劳动与技能、实践与探究、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艺术等项目进行评定。特长加分主要对具有体育、艺术、科技特长者,符合《2013年临安市各类高中招生考试加分实施办法》规定,经认定可在各类高中招生时予以加分投档。综合评语中的操行等第评定和综合素质等级评定是高中招生录取的前置条件。
全市应届初中毕业生的综合素质评定由就读学校组织实施。各校应在2013年5月21日前将最终评定结果录入学籍管理系统中(学生成长档案管理/综合素质登记),同时将纸质材料上报基础教育科。
临安市教育局简介:
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按照市教育局决定和市政府规定,起草执行市级以上的教育法规、规章的实施意见,制定本市教育发展战略、政策并监督执行;编制市教育事业发展规划、计划并指导、协调、监督实施。
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市简介:
临安区是杭州市辖区,位于浙江省杭州市西部。地处浙江省西北部天目山区,东邻余杭区,南连富阳区和桐庐县、淳安县,西接安徽省歙县,北接安吉县及安徽省绩溪县、宁国市。临安区境东西宽约100千米,南北长约50千米,总面积3118.77平方千米;辖5个街道13个乡镇298个行政村。区人民政府设在锦城街道。
2017年8月11日,浙江省人民政府发布通知,经国务院同意,调整杭州市部分行政区划。撤销县级临安市,设立杭州市临安区,以原临安市的行政区域为临安区的行政区域。
2017年,临安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572.7亿元,增长8.7%。2018年9月26日,临安区荣获2018年“中国天然氧吧”创建地区称号。
2018年12月,农业农村部确定为第二批中国特色农产品优势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