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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宁波市教育局2016年中考政策方案

关于做好2016年宁波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和高中段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

  各县(市)区教育局,大榭开发区社会发展保障局,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宁波国家高新区教育文体局,宁波杭州湾新区社会事业发展局,各直属学校(单位):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意见》精神,推进我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和高中段学校招生(以下简称中招)改革,积极探索基于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及多元评价条件下的招生新途径,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地发展,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完善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与改革普通高中学校招生的指导意见》(浙教基〔2014〕138号),现就做好我市2016年中招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立德树人、全面发展为目标,坚持有利于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减轻学生过重的学业负担;有利于深化课程改革,为每个学生提供适合的教育,以满足不同潜质学生的发展需求;有利于促进高中教育多样特色化发展,提高教育质量,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中招工作的具体事项

  1.招生计划。各地要根据教育事业发展规划,适度扩大或整合高中教育资源,优化教育结构,充分满足初中毕业生就读本地高中段学校的需求,确保本年度初中毕业生升入高中段学校的比例在98.5%以上。普通高中和职业学校(包含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下同)招生计划按普职基本相当的原则,总体上按 1:1比例编制。

       高中段公办学校如跨区域招生,必须经市教育局批准,列入市教育局年度招生计划,各招生学校不得擅自超计划招生。要严格控制好班额,普高各校班额一般不超过46人,中职学校班额一般不超过50人,有条件的区域和学校,班额应进一步减少。

  2.学业考试对象及报名。2016年学业考试对象为具有本省户籍或港澳台户籍,电子学籍在册的宁波市应届初中毕(结)业生,或年龄不超过18周岁(1998年9月1日后出生)未取得各类高中学校在册学籍号的宁波市历届初中毕(结)业生。

  其他在甬就读的应届初中生,报考我市高中段学校的,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具有完整的我市初中阶段连续学习3年的经历和学籍;

(2)父 (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宁波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合法稳定职业(需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在宁波开设企业、从事个体经营活动);

(3)父母一方近3年内有1年及以上社会保险证明。

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学生,2016年仍可报考职业学校,也可以申请借考,考试成绩作为学生初中毕业成绩。

未取得就读地电子学籍的宁波户籍初中毕业生,一律回到电子学籍所在的初中学校报考。

学业考试报名时间原则上在3月底4月初进行,具体安排由各县(市)区自定。

浙江省宁波市行政区划

宁波市陆域总面积9816平方公里(统计年鉴公布的陆域面积是以 0 米等深线起算),其中市区面积为3730平方公里。

全市海域总面积为8355.8平方公里,岸线总长为1594.4公里,约占全省海岸线的24%。

全市共有大小岛屿614个,面积255.9平方公里。

宁波市下辖6个区、2个县、2个县级市、75个镇、10个乡、69个街道、704个社区和2519个村。

宁波市拥有宁波杭州湾新区、宁波保税区、大榭开发区、宁波国家高新区、东钱湖旅游度假区、梅山保税港区、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宁波机场与物流园区8个行政管理区 。

区县市

街道办事处

社区居民委员会

村民委会员会

陆域面积

海曙区

7

1

9

103

168

595

江北区

1

 

7

69

80

208

北仑区

   

11

57

201

599

镇海区

2

 

5

41

58

246

鄞州区

10

 

14

170

245

814

奉化区

6

 

5

40

353

1268

余姚市

14

1

6

56

265

1501

慈溪市

14

 

5

81

296

1361

象山县

10

5

3

47

490

1382

宁海县

11

3

4

40

363

1843

宁波市

75

10

69

704

2519

9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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