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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东营市2015年高中招生录取办法规定

2015东营市高中招生录取办法规定录取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择校招生政策的变化,2015年,我市公办普通高中录取按照自主招生录取、特长录取、指标分配录取、统一录取的顺序进行。

学业考试成绩相同的,按照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等级录取。

录取的基本程序是:主管教育行政部门依据考生学业考试成绩和报考志愿,按照招生计划1:1.2的比例,向高中学校投档---高中学校依据考生学业考试成绩和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等级,按照招生计划等额确定录取学生名单---高中学校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提交录取学生名单(包括录取数据库和纸质名单)---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核高中学校录取名单无误后,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审定---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打印考生录取通知书,加盖录取专用章---高中学校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和入学须知,组织学生报到。

特别提醒:

(1)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在市教育局的统一组织下,采取统一时间、同一地点集中封闭录取的方式进行。

(2)2015年公办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分配到招生范围内各初中学校的比例,从去年的普通考生(不含自主招生和特长生)统招计划的85%(即普通考生招生计划的68%)提高到了今年的90%(即普通考生招生计划的72%)。

在学籍学校就读一年以上(即2014年3月31日前转入学籍并实际在读),且初中学生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毕业总评等级达到B等(含B等)以上、各学校考查科目成绩达到B等(含B等)以上、在毕业学校指标分配录取最低分数线上的考生,方可作为指标生录取。

(3)市一中和市二中录取办法:报考市一中和市二中的考生报考志愿可以兼报,分为第一、第二志愿,第一志愿必须填报,志愿空填的,视为放弃。

录取程序:完成市一中录取,然后组织市二中录取。

首先组织市二中“宏志班”录取和音体美特长生录取,然后将第一志愿报考市二中的考生总成绩提高20分,按照录取程序和市二中招生计划,与第二志愿报考市二中的市一中落榜考生合并录取。音体美特长生若第一志愿未被录取,则在参与第二志愿录取时以普通考生的身份参加录取。

特别提醒:

第一,根据市一中和市二中志愿填报和录取办法,不填报相应志愿的考生将失去相应的录取机会,请考生根据自己情况慎重选择。

第二,需要考生填报两个及以上公办普通高中志愿的区域,其学校第二志愿考生录取办法由主管教育部门确定。

(4)民办普通高中录取与公办普通高中录取同步进行。录取程序与公办普通高中相同。若第一志愿报考民办普通高中的考生录取人数完不成招生计划时,由市教育局向社会发布信息,各民办普通高中组织考生二次报名,并按照程序确定录取学生名单。

(5)中等职业学校录取与普通高中录取同步进行。报考职业学校的考生,根据考生志愿和学业考试按成绩,按照由高到低的原则,由有关职业学校办理录取手续。考生还须到有关职业学校确认具体专业,领取录取通知书。若考生第一志愿计划满额,根据考生第二志愿按学业考试成绩由高到低录取。东营职业学院、东营科技职业学院五年制和东营市中等专业学校三二连读高职,以及东营市中等专业学校、东营市体育运动学校招收的普通中专学生,由招生院校负责到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

未被普通高中及第一、二志愿职业学校录取的考生,可持本人成绩单直接到各职业学校办理报名、录取手续或按照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制定的初中后高等职业教育、高等师范教育及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工作意见(另文印发)规定的填报志愿方式办理志愿填报、录取手续。

山东省东营市行政区划

建市初,全市划为东营、牛庄、河口3个区,广饶、利津、垦利3个县,3个镇、55个人民公社,1780个生产大队。

1984年撤社改乡、撤队改村。

1987年6月,牛庄区与东营区合并为东营区。

此后多次进行乡镇规模调整,撤、并一些乡镇。

据市民政局2016年12月底统计,全市有5个县区;26个乡镇(24个镇、2个乡),14个街道办事处;186个居民委员会,1781个村民委员会。

其中,东营区有6街道4镇(文汇街道、黄河路街道、东城街道、辛店街道、胜利街道、胜园街道,牛庄镇、六户镇、史口镇、龙居镇),有村民委员会201个,居民委员会124个;

河口区有2街道4镇(河口街道、六合街道,义和镇、仙河镇、孤岛镇、新户镇),有居民委员会10个,村民委员会178个;

广饶县有2街道7镇(广饶街道、乐安街道,大王镇、稻庄镇、丁庄镇、李鹊镇、大码头镇、花官镇、陈官镇),有居民委员会20个,村民委员会557个;

垦利区有2街道5镇(垦利街道、兴隆街道,胜坨镇、郝家镇、永安镇、黄河口镇、董集镇),有居民委员会14个,村民委员会333个;

利津县有2街道4镇2乡(利津街道、凤凰城街道,北宋镇、盐窝镇、陈庄镇、汀罗镇,明集乡、刁口乡),有居民委员会5个,村民委员会512个。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有居民委员会13个。

市政府驻地东营区7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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