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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山东省菏泽市中考政策方案及高中招生录取办法规定

菏泽市2014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制度改革的意见
 
为推动素质教育深入实施,促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高中教育多样化优质发展,根据《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教育局等部门<关于实施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深化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菏政办发〔2008〕61号)、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快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通知》(鲁教基函〔2009〕48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鲁政发〔2012〕49号文件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字〔2013〕126号)等文件精神,现就2014年我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与基本思路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统筹管理全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推进高中阶段教育协调发展;积极稳妥地推进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制度改革,充分发挥评价的导向功能,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完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

     (二)基本思路

       1.以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主要依据录取新生。

       2.统筹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普通高中招生与中等职业学校招生一并进行。

       3.进一步控制普通高中招生规模,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按6:4的比例确定。

       4.普通高中招生继续实行指标生计划招生制度。

       5.进一步扩大招生学校的招生自主权。

       二、招生办法

       全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在市政府的领导下,市教育局建立统一招生平台,统筹管理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基础教育科、体卫艺科、职成教科、招生办、自考办、教研室、仪器站等有关科室做好相关工作。市教育局负责初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的命题、考试巡查工作,各县区教育局在市教育局的指导下,负责初中考查科目测试、学业水平考试组织、阅卷以及高中招生录取等工作。



菏泽市教育局简介:
根据省委、省政府批准的《菏泽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鲁厅字〔2009〕47号)和《中共菏泽市委菏泽市人民政府关于菏泽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菏发〔2009〕25号),设立菏泽市教育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山东省菏泽市教育局简介:
菏泽,古称曹州,位于山东省西南部,鲁苏豫皖四省交界地带,东与济宁市相邻,东南与江苏省徐州市、安徽省宿州市接壤,南与河南省商丘市相连,西与河南省开封市、新乡市毗邻,北接河南省濮阳市。地处北纬34°39′~35°52′,东经114°45′~116°25′之间。南北长157公里,东西宽140公里,总面积12238.62平方公里。
菏泽原系天然古泽,济水所汇,菏水所出,连通古济水、泗水两大水系,唐更名龙池,清称夏月湖。清朝雍正十三年(1735年)升曹州为府,附郭设县,因南有“菏山”,北有“雷泽”,赐名菏泽。是著名的中国牡丹之都、武术之乡、书画之乡、戏曲之乡、民间艺术之乡。
菏泽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享有“天下之中”的美誉。上古时期济濮流域古泽薮遍布,《禹贡》九泽之菏泽、雷泽、大野泽、孟渚泽、皆在境内,历史上居于圣神地位。人文始祖伏羲、东夷之帝少昊、贤明君主帝舜、兵主战神蚩尤、改革家吴起、军事家孙膑、农学家氾胜之、经济学家刘晏、文学家温子升等大批圣贤,都出生在这里,刘邦登基称帝、曹操成就霸业、黄巢起义、宋江聚义等都发生在菏泽。
截至2017年,菏泽市下辖2区、7县,常住总人口862.26万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GDP)2820.18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8.5%。第一产业增加值282.08亿元,增长3.1%;第二产业增加值1458.34亿元,增长8.4%;第三产业增加值1079.76亿元,增长10.1%。三次产业结构由上年的10.9∶51.7∶37.4调整为10.0∶51.7∶3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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