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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山西省忻州市中考加分政策规定
一、应届初中毕业生参加“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和“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初中阶段获省一等奖的学生、省级以上优秀学生干部和三好学生以及台湾省籍考生,民族考生,降低5分以内投档。
二、应届初中毕业生在初中阶段参加省教育厅和省体育局联合举办或批准的体育比赛项目获单项前六名或集体前三名的主力队员以及因公牺牲的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降低10分以内投档。
三、归侨学生、归侨子女、华侨子女,降低15分以内投档。
四、烈士子女,降低20分以内投档。
五、夫妻双方及子女均属农业户口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独生子女,报考本县(市、区)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降低10分以内投档。
六、军人子女报考普通高中学校:
(一)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部队军人的子女,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的子女,烈士子女,中考时可以按照批次录取分数线分值10%的标准,降低分数录取。
(二)作战部队、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和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军人的子女和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以及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中考时可以按照批次录取分数线分值5%的标准,降低分数录取。
(三)驻国家确定的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以上岛屿,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的子女,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以及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烈士子女,根据本人申请,可以回父母原户籍所在地参加中考,并按照前两款规定的比例降分录取。
(四)前三款规定之外驻晋部队现役军人子女报考普通高中学校,降低10分以内投档。
市级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参加市级体育运动会获单项前六名或集体前三名的主力队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照顾分加文化课总分作为考生的投档分数,由学校审查录取。照顾分不累计,同时享受两种以上照顾的,按照顾分最高的一项计算。各类照顾对象登记表在考生录取后,由各市招生部门连同考生档案一起交录取学校。2014忻州中考加分政策规定
忻州市教育局简介:
忻州市教育局系山西忻州政府工作部门,正处级建制,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山西省忻州市简介:
忻州市,隶属于山西省,古称“秀容”,简称“忻”,别称“欣”。位于山西省中北部,北倚长城与大同、朔州为邻,西隔黄河与陕西、内蒙相望,东临太行与河北接壤,南屏石岭关与太原、阳泉、吕梁毗连,总面积2.515万平方千米。
截至2016年,忻州市下辖1区、1县级市、12县,常住总人口315.53万。实现地区生产总值716.1亿元,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63.3亿元,第二产业增加值315.9亿元,第三产业增加值336.9亿元。人均地区生产总值22747元。
忻州市拥有佛教圣地五台山,“九塞尊崇第一关”的雁门关等知名旅游景点;拥有“摔跤之乡” 、"中国八音之乡"、“中国杂粮之都”、“双拥模范城”、“中国观光旅游投资竞争力百强城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代县”、“中国最佳生态休闲旅游示范城市”、“国家智慧城市”等城市名片。2017年6月,忻州市被命名国家卫生城市。2018年12月13日,入选中国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