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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吉林省吉林市桦甸市中考政策方案及高中招生录取办法规定

桦甸市教育局文件
桦教发〔2013〕62号


关于印发《关于2013年桦甸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和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工作意见》
的通知

全市各中学:
现将《关于2013年桦甸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和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工作意见》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1:关于2013年桦甸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和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工作意见
附件2:2013年吉林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和高级中等学校招生考试日程表
桦甸市教育局
2013年5月6日
主题词:印发  初中  学业考试  高中  招生  工作意见  通知                                     
  桦甸市教育局秘书科                      2013年5月6日印发 
附件1:
关于2013年桦甸市初中毕业生学业
考试和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工作意见

根据2013年全省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和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为做好2013年全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和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工作,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如下工作意见。
一、报名
   (一)报考对象
凡欲取得初中毕业证书和报考高级中等学校者均须参加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
   (二)报考资格
1.凡具有我地区户口和户口在我省具有我市暂住户口毕业生并具有教育局承认的正式学籍的应届毕业生都可以报考普通高中。
2.凡户籍在我省的初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历的考生,均可报考高等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高职”)、普通中等专业学校(以下简称“中职”)、职业中专和职业技术学校。
(三)报名时间、报名办法和考试费用标准
1.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2013年5月3日至5月13日,逾期不予办理。
2.报名办法
(1)吉林地区实行网络报名。具体要求详见中考招生信息网上填报系统说明材料。
(2)应届初中毕业生由所在学校负责审查报名资格并组织报名。
(3)往届初中毕业生须持初中毕业证书、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到招生办报名。
(4)进城务工农民工子女的报名,需持有原籍户口簿和暂住证、社区居住证明、务工单位证明,到招生办报名,与本市考生同等待遇。
(5)报“中职”学校的免试生持初中毕业证书及复印件和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到招生办报名。
(6)在我地区定居的外国侨民报考,须持公安机关签发的《外侨居留证》及其复印件,到招生办报名。



 

桦甸市教育局简介:
桦甸市教育局是桦甸市人民政府主管全市教育事业的职能部门。


吉林省吉林市桦甸市简介:
桦甸市隶属于吉林省吉林市辖管,行政级别为县级市,位于吉林省东南部,地处龙岗山脉北侧,第二松花江上游,东界敦化市,南临靖宇县、抚松县、辉南县,西接磐石市,北与永吉县、蛟河市毗邻。其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捷,已形成四通八达的交通网络。桦甸市幅员面积达6624平方公里,是吉林省幅员面积较大的城市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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