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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中考高中录取政策办法

普通高中招生
  今年全市普通高中计划招生28320人,占初中毕业生人数的40%左右。普通高中招生坚持“双向选择、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录取新生。
  (一)中考报名
  1.报名条件:初中(含职业初中)毕业班学生(含本市户口在市外就读的)或具有同等学历考生;历届初中毕业生(或同等学历的)报考普通高中的年龄在17周岁以下。
  2.报名地点:考生持学历证明、户籍证明、加分证明等材料到户口所在地的报名点报名(在校初中毕业生由学校统一办理报名手续)。具体事项见市招生办印发的《考生报名须知》。
  3.家庭特别困难的考生经本人申请、学校审核同意后,可减免中考报名费,由原初中学校从公用经费中支付。
  (二)招生对象
  在本市参加中考、总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在D(含D)等级以上的考生。
  在市外参加中考的本市户口的考生,可凭当地招生考试管理部门出具的成绩证明、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材料和准考证,到高中学校报名,由招生学校根据录取条件,择优录取(示范高中正取生不录取在市外参加中考的考生,只能在择校生指标中录取符合录取条件的市外考生,录取后分别报生源所在地教育局和自治区教育厅)。
  (三)招生范围
  1.贵港高中正取生和择校生面向全市招生。
  2.江南中学、达开高中正取生的80%面向市直和三区招生,20%面向桂平市和平南县招生,择校生面向全市招生。
  3.覃塘高中正取生的85%面向覃塘区招生,15%面向全市招生,择校生面向全市招生。
  4.平南县中学正取生的90%面向平南县招生,10%面向三个区和桂平市招生,择校生面向全市招生。
  5.浔州高中、桂平一中正取生和择校生面向桂平市招生。
  6.其他公办高中面向所在的县市区招生。
  7.民办高中在办学许可证所规定的范围内招生。
  (四)报名和录取办法
  采取现场报名与填报志愿方式进行报名。示范高中采取填报志愿方式报名:市中考招生领导小组统一公布示范高中最低报名分数等级后,上线考生到原来就读的初中填报志愿。各示范高中学校到市招生办录取。其他高中学校在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下,学生持中考成绩条直接到高中学校报名,学校择优录取。
  (五)录取依据
  1.中考成绩。包括中考各科成绩、地理和生物会考成绩、体育测试成绩和照顾加分。中考总成绩达到D(含D等级)以上者普通高中方可录取。
  2.综合素质评价等级和考查科目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物理和化学实验操作以及信息技术考查成绩均达到C以上(含C)才能进入普通高中录取。报考示范性高中的考生中考总成绩必须达到该校最低录取控制等级,综合素质评价、物理和化学实验操作以及信息技术考查成绩需达到B以上(含B)才能进入录取。
  (六)招生工作程序
  1.制订高中招生计划。由市教育局和市发改委下达全市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并把招生任务分解到各县(市、区)和市直属高中学校。各县市区把高中招生任务分解到辖区内的高中学校。通过贵港教育网公布全市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和招生办法。
  2.各县市区和市直高中学校根据招生计划和上级有关高中招生的规定制订招生工作方案,并报市教育局审查。
  3.组织招生录取。招生学校按报考考生总成绩等级进行排序,择优拟录。在考生总成绩等级相同的前提下,按考生单科成绩中最高等级的数量由多到少的顺序排序录取;如遇考生最高等级的数量相等,则按照次一等级的数量由多到少的顺序排序录取;依次类推。如报考同一所学校的考生成绩各等级的数量都相等,则按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政史的先后顺序,依次录取相应等级的考生。
  4.经市中考招生领导小组审批后,公示录取新生名单。
  5.公示无异议后,由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七)普通正取生录取
  普通正取生按学生志愿、中考成绩和各高中学校招生指标,择优录取。
  (八)保送生的录取
  从贵港市高中招生指标中划出56名用于直接录取初中阶段品学兼优的学生(即保送生,属正取生性质)。保送生必须是初中阶段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基本程序是:初中学校推荐——校内公示——市教育局组织审查—贵港高中面试拟录—-市中考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公示---发放录取通知书。获得批准的保送生不用参加中考直接录取升入贵港市高中。具体录取办法另定。)
  (九)定向生录取
  定向生属正取生性质,在示范性普通高中普通正取生、保送生录取结束后进行,按各初中学校的分配指标、学生的志愿和中考成绩,从高等级到低等级,择优录取;如遇到某初中学校上线考生不足、定向指标还有剩余的,可以比普通正取生降低1-2个总分等级录取,以利于巩固九年义务教育,降低农村初中学生辍学率,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十)择校生录取
  公办高中(包括示范高中和一般高中)招收的择校生人数以学校为单位计算,每个学校招收择校生的比例控制在本校当年招生计划人数(不包括择校生数)的30%以下。
  公办高中必须在完成正取生(保送生和定向生)招生计划后再录取择校生。公办示范高中择校生录取的最低分数等级原则上控制在正取生录取最低分数等级下一个等级以内;其他公办高中择校生录取的最低分数等级控制在正取生录取最低分数等级下1--2个等级以内。
  (十一)特长生录取
  1.招生数量。各高中招收特长生招生计划由学校提出,报市教育局审批后执行。示范高中招收特长生在择校生指标中录取。特长生招生数量不得超过学校招生计划的3%。
  2.特长生录取条件。示范高中录取的特长生可适当降低考试成绩要求,但综合素质评价必须在B等级(含B等级)以上。考生应是在初中阶段参加地市级以上(含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或批准的艺术、体育、科技创新等项目比赛获奖或参加招生学校组织的相应项目测试成绩优秀者。其他高中录取特长生条件由各学校制定,报学校主管部门审批。


贵港市教育局简介:
根据《中共贵港市委员会、贵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市人民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贵委会〔2001〕247号),设立贵港市教育局,为市人民政府组成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简介:
贵港,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东南部,西江流域中游,浔郁平原中部,是大西南出海通道的重要门户,中缅油气管道天然气管道终点。贵港港为中国西部地区内河第一大港,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城市,西江黄金水道流经市境,东临梧州、南临玉林和钦州、西接南宁、北邻来宾。
1995年10月经国务院批准升为地级市,辖港北区、港南区、覃塘区和平南县,代管县级桂平市,总面积10606平方千米。特产有菠萝蜜、贵港莲藕、龙眼、桂圆干、覃塘毛尖茶、罗汉果等。
贵港市因城里多种植荷花而别称荷城,是一座具有两千多年历史的古郡新城,也是一座充满生机的新兴内河港口城市。贵港市是国家一类对外开放口岸、全国内河港口十强、中国西部地区最大内河港口、国家承接产业专业示范区、全国双拥模范城、全国群众文化和体育先进城市、广西壮族自治区园林城市、广西壮族自治区爱国卫生先进城市、广西壮族自治区文明城市。贵港地区人杰地灵,英才辈出,涌现了石达开、杨秀清、萧朝贵、韦昌辉、黄彰、罗尔纲等一批杰出人物。
2018年10月,获得“国家森林城市”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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