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中考加分政策条件 加分项目分值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可以按下列相应的条款获得照顾分,加入考试总成绩后,划定总成绩等级。
1.市级优秀学生,照顾10分。
2.初中阶段获全国性科技发明创造一等奖的考生,照顾20分;获得自治区级科技发明创造一等奖的考生,照顾10分;市级科技发明创造一等奖获得者,照顾5分。
3.初中阶段参加全国性体育比赛取得前六名的考生,照顾20分;参加全区性体育比赛取得前三名的考生,照顾10分;参加市级体育比赛取得第一名的考生,照顾5分。
4.初中阶段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全国性艺术类比赛获得二等奖以上的考生,照顾20分;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全区艺术类比赛获得二等奖以上的考生,照顾10分;参加教育部门组织的市级艺术类比赛获得一等奖以上的考生,照顾5分。
5.在全市范围内对瑶、苗、侗、毛南、仫佬、回、彝、京、水、仡佬等十个民族考生和富川瑶族自治县的考生,照顾20分;对昭平县的考生,照顾10分;对市内壮族的考生,照顾7分。
6.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照顾10分。
7.烈士子女照顾20分。
8.残疾军人、因公牺牲军人(警察)、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警察)子女照顾10分。
9.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子女照顾20分。
10.农村已结扎的双女户或农村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独生子女户的考生,照顾20分;农村实行计划生育户的考生,照顾10分。
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照顾分政策,除计生照顾分可以累加外,其他不能累加,只能取照顾分值最大的一项,加入总分。
三县获照顾分的考生材料,由各县招生考试办公室审查,并录入分值,并于5月25日前把获照顾分的考生名单及材料交市招生考试院。
贺州市教育局简介:
贺州市教育局是贺州市人民政府主管教育工作的工作部门,座落于贺州大道中段东面,总占地面积为8000平方米,办公总建筑面积为3774平方米。直管贺州高中、贺州二高、市实验中学和市幼儿园,设立二层机构有贺州市招生考试院、贺州市教育科学研究所、贺州市教学设备供应站、贺州市电化教育站、贺州市勤工俭学办公室和贺州市教育发展中心。全市有幼儿园127所,小学765所,初中104所,普通高完中17所,中等职业学校19所,普通高校1所,特教学校4所,小学、初中、高中在校生分别为213554人、117779人、28321人,小学、初中的入学率分别为99.7%、98.2%,幼儿园在校人数38045人,中职在校生20368人;全市有公办教师18685人。
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简介:
贺州位于广西东部,是距山水甲天下的桂林最近的城市,同时也是“三省通衢”,是大西南连接粤港澳的重要通道,是广西面向粤港澳开放的前沿和窗口。
贺州已有两千多年的历史,文物古迹繁多,民风古朴浓郁,自然风光秀丽。贺州生态环境优越,2013年曾被权威机构评为全国16个空气质量最佳城市之一,是中国第一批外向型林业改革试验区。
贺州是中国客家之乡、名茶之乡、奇石之乡、脐橙之乡和马蹄之乡美誉,是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全国双拥模范城、国家森林城市,是全国唯一的“中国长寿之乡”县域全覆盖城市,同时也是世界长寿市。2015年被列为“全国生态保护与建设示范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