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贵州省安顺市中考加分政策及高中招生录取照顾优惠分值规定
政策照顾
1、民族考生,总分加10 分。(各县(区)招生监督办在报名时必须严格审查民族考生族别, 并在考生就读学校、报名点公示,如有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录取资格。)
2、台籍考生、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总分加10 分。
3、烈士子女,总分加10 分。
4、对父母双方为农业户口的独生子女,二女结扎户的女孩,总分加10 分。
5、初中升高中招生中,初中应届毕业生在初中相应学年度参加教育部批准组织的学科或科技竞赛省级一等奖或个人前3 名优秀者,总分加10 分。
6、参加教育部、文化部及省教育、文化行政部门组织的正式调演、汇演比赛活动获集体表演第一名,个人前3 名,总分加10 分。
7、教育部艺术教育委员会主办的少儿书法、美术、电子琴、钢琴等比赛获个人前3 名者,总分加10 分;参加省艺术教育委员会主办的少儿书法、美术、电子琴、钢琴等比赛获个人前3 名者,总分加5 分。
8、参加国家级教育、体育行政主管部门正式组织的中学生体育运动会获单项个人前3 名,集体项目第1 名的考生,总分加10 分;参加省级教育、体育行政主管部门正式组织的中学生体育运动会获单项个人前3 名,集体项目第1 名的考生,总分加5 分;参加市级教育、体育行政主管部门正式组织的中学生体育运动会获单项个人前3 名, 集体项目第1 名的考生, 总分加3 分。(省、市教育和体育部门正式组织的单项比赛参照执行)。
9、参加全运会、全国民族运动会、全国农民运动会获个人前八名,集体项目前六名的考生,总分加10 分。参加省运会、省民族运动会、省农民运动会获个人前六名,集体项目前三名的考生,总分加5 分。参加市运会、市民族运动会、市农民运动会获个人前3 名,集体项目第一名的考生,总分加3 分。
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政策, 只取其中一项,加分最高分值不得超过10 分。
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报名时须出示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文件)或出示颁发的证书、奖状(原件),超过规定时间的无效;无证明材料和不属政策规定范围内的,均不予承认。
安顺市教育局简介:
根据《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顺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黔委厅字〔2009〕74号)、《中共安顺市委 安顺市人民政府关于安顺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安市发〔2010〕9号),设立安顺市教育局,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贵州省安顺市简介:
安顺是贵州省下辖的地级市,位于贵州省中西部,距贵州省省会贵阳90公里。地处长江水系乌江流域和珠江水系北盘江流域的分水岭地带,是世界上典型的喀斯特地貌集中地区。
安顺素有“中国瀑乡”、“屯堡文化之乡”、“蜡染之乡”、“西部之秀”的美誉,是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全国甲类旅游开放城市,全国唯一的“深化改革,促进多种经济成分共生繁荣,加快发展”改革试验区,民用航空产业国家高技术产业基地,贵州省级历史文化名城,是“贵州加快发展的经济特区”,2009年度中国十大特色休闲城市,世界喀斯特风光旅游优选地区,全国六大黄金旅游热线之一和贵州西部旅游中心。国务院批准的第八个国家级新区贵安新区的主要组成部分。
安顺被列为第一批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地区。
2017年6月,安顺市被命名国家卫生城市。2017年10月,被住建部命名为国家园林城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