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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缙云中考政策方案

缙云县2015

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录取工作意见

为加快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深化高中招生制度改革和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深入实施素质教育,规范高中招生秩序,促进缙云教育科学和谐发展,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完善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与普通高中学校招生改革的指导意见》(浙教基〔2014138号)、《丽水市2015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录取工作意见》(〔201517号)和《丽水市教育局关于2015年普通高中提前自主招收初中保送生工作的意见》(丽教基〔201516号)等文件精神,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

(一)组织形式

2015继续参加丽水市组织的浙江省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以下简称“初中学业考试”)。初中学业考试性质是义务教育阶段终结时的省级考试,目的是全面反映毕业生在学科学习目标方面所达到的水平,考试结果是衡量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的主要依据,也是高中招生的重要依据之一。

(二)考试科目设置

1、文化考试

初中学业考试的文化课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科学、社会·思品(包括思想品德、历史与社会),共五科: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卷面分数

考试形式

6

11

上午

9:0011:00

语文

120

闭卷

下午

1:303:30

数学

120

闭卷

4:105:30

社会·思品

80

开卷

6

12

上午

9:0011:00

科学

180

闭卷

下午

1:303:10

英语

120分(其中听力测试25分)

闭卷

初中地方课程内容列入社会·思品考试范围,包括省、市两级地方课程,共占10分左右。各科考试均不允许使用计算器。英语听力测试在条件成熟时,将采用人机对话模式进行。

2015缙云中考政策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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