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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咸宁中考加分优录政策

(三)优录加分。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关于招生考试制度改革相关文件要求,取消所有奖励性加分,保留身份性质类加分,进一步降低加分分值。
1、烈士子女,考试成绩加10分参加录取;
2、现役军人子女,考试成绩加5分参加录取;
3、民族考生、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考试成绩加5分参加录取;
4、农村计划生育独生女和农村结扎“二女户”家庭考生,考试成绩加5分参加录取;
5、残疾考生凭残疾证原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以上各类优录加分只取其中的最高一项,不累计加分。

2017咸宁中考加分优录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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