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教育局2017年宿迁中考政策方案
宿迁市教育局文件
宿教发﹝2017﹞001号
关于印发宿迁市2017年初中毕业暨升学考试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政法和社会管理办公室,市湖滨新区、市洋河新区社会事业局,苏宿工业园区劳动保障和社会事业局,市直有关学校,局属有关处、室:
现将《宿迁市2017年初中毕业暨升学考试方案》和《宿迁市2017年初中毕业暨升学考试(考查)日程》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
1. 宿迁市2017年初中毕业暨升学考试方案
2. 宿迁市2017年初中毕业暨升学考试(考查)日程
宿迁市教育局
2017年1月15日
附件1:
宿迁市2017年初中毕业暨升学考试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充分发挥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对深化素质教育、推动课程改革、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创新人才培养的导向功能,促进教育公平公正和优质均衡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基础性原则。初中毕业暨升学考试既是对义务教育阶段教育教学质量的检测,也是高中阶段教育的招生选拔考试,应立足学业基础,注重考查学生的基础知识和基本能力,引导初中学校全面执行课程计划。
2.导向性原则。引导社会科学地评价学校和学生,引导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促进教育均衡化发展。
3.综合性原则。注重过程性评价和结果性评价相结合,建立并完善学业水平考试、体质测试、实验基本技能考查、综合素质评价为一体的综合评价机制。
三、考试、考查方案
2017年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评价继续实行毕业考试与升学考试“两考合一”,兼有毕业认定和升学选拔两种功能。试卷卷面不分毕业和升学部分。所有应届初中毕业生均须参加中考,否则不得毕业和升学。
中考总分为600分。
宿迁市教育局2017年宿迁中考政策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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