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丹东中考政策方案公布
月3日,随着全市2016年中小学招生工作意见的出台,最受瞩目的普通高中招生政策也随之揭开面纱。记者将其中较为重要的内容整理如下,以供广大学生和家长参考。
示范高中招生计划
定校生占85%
今年,为稳定普通高中招生规模,我市各学校的最高班额将控制在50人以下,并实行阳光分班。其中,市内公办普通高中只招收公费生(含特长生),未经批准不得跨市招收学生。各普通高中擅自突破招生计划招收的学生,将不予建立学籍。
今年我市省级示范高中定校生的招生计划,将占招生总计划的85%。其余15%为统招生招生计划。对于2014年以前经同意的初中择校生中,考试成绩达到就读示范高中最低录取分数线的,将在单列计划中择优录取。
此外,今年丹东二中将招收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和学业考试成绩全优的学生,招生名额不超过35人。丹东一中、丹东二中、丹东四中每校还可招收公费生计划4%以内的特长生。
三大类学生
将享受降分录取政策
今年中招工作中,享受降低分数线录取政策的学生类型,以及可享受的降分分值如下:烈士子女入学报考普通高中时降20分录取;在公办学校就读的,免交学费、杂费,并享受国家和省、市规定的有关助学政策。援藏、援疆期间的援藏、援疆干部子女、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胞子女,报考普通高中降10分录取。军人子女、人民警察优抚对象子女优待政策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需要说明的是,同一考生如果符合多项降低分数线录取条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不重复计算。所有降低分数线录取条件的认定工作,确定在5月20日前结束,逾期将不再认定。
录取按志愿顺序
和中考成绩进行
在市内普通高中录取批次方面,市域内跨县(市)区招生的,统招志愿报考丹东二中的县(市)考生,中考成绩达到丹东二中统招分数线下20分(含20分)以上,由市教育局根据招生计划由高分到低分录取。如录取不足,剩余指标由市教育局统筹使用。
示范高中定校志愿分为第一志愿和服从志愿。考生可以在第一志愿中填报一所学校,如果服从分配,也可以填报服从志愿。以丹东一中、二中、四中3所学校统招分数线下120分(含120分)为定校生最低录取分数线,低于最低录取分数线的名额由市教育局调剂使用。
录取时,将根据考生志愿顺序和中考成绩,以各初中为录取单位,由丹东一中、二中、四中3所学校从高分到低分同时录取第一志愿和服从志愿的考生。其中,在录取服从志愿时,填报丹东二中定校服从志愿的考生,中考成绩须高于填报第一志愿考生分数20分(不含20分)以上方能录取。填报丹东一中、丹东四中定校服从志愿的考生,中考成绩须高于填报第一志愿考生分数10分(不含10分)以上方能录取。被服从志愿录取的考生由市教育局根据示范高中公费生招生计划调剂录取学校。
此外,一般高中、民办高中的录取根据考生填报志愿顺序和中考成绩,分校划定一般高中最低控制分数线。录取时,按第一志愿由高分到低分录取,录取不足可在考生服从志愿中由高分到低分调剂录取。民办高中在规定批次内自主录取。
2016丹东中考政策方案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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