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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中考加分政策及高中招生照顾录取规定

四、照顾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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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

适用范围

/条件

说明

审核单位

1.农业人口独生子女

10

一级高中

 

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农业人口独生子女

20

其他高中

 

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3.烈士子女

20

通用

 

民政部门

4.因公牺牲警察子女

10

通用

 

公安部门

5.一级至四级残疾警察子女

10

通用

 

公安部门

6.三类地区军人子女

10%

通用

“按照当年录取分值10%的标准,降低分数录取”

军分区

7.一、二类地区军人子女

5%

通用

“按照当年录取分值5%的标准,降低分数录取”

军分区

8.省级奖励见义勇为

20

通用

 

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

9.市级奖励见义勇为

15

通用

 

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

10.县区级奖励见义勇为

10

通用

 

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

11.少小民族

20

通用

 

民族宗教事务局

以上各项照顾规定,照顾分数不得累加。考生条件同时符合几项者,只按其中照顾分数最高的一项执行,其他项不再计算。玉溪中考加分政策及高中招生照顾录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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