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滨州中考体育考试免考与缓考规定
2021滨州中考体育考试免试和缓考规定。
因为体育和健康考试的特殊性,学生可以申请免考。允许学生在现场考试时申请缓考。
㈠免考。
1.因残疾而丧失运动能力(须持有残疾证)或因受伤,特别是患心血管和呼吸系统疾病或其他疾病而长期不上体育课,且确实无法参加体育与健康考试的考生,应在注册时向学校提出免试申请。申请免试的考生名单经学校审核后,在学校公示栏公示不少于3天,无异议后,将有关材料报县市区教体局和市属开发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并报教育局备案。
二、经审查属实,因身体残疾丧失运动能力被批准免考的考生,按满分计算;因参加经教育部门批准的市级以上运动会、足球赛等比赛的主力队员,造成伤害的,不能参加考试,按满分计算;因受伤或疾病而长期不参加体育锻炼或不能参加体育锻炼,但未丧失运动能力的考生,按体育与健康考试总分的60%计算。有关资料报县市区教体局和市属开发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并报市教育局备案。
3.免考申请所需资料:《2021年滨州市初中生体育与健康学业水平考试免(缓)考申请表》、参加竞赛证件、报名表、残疾证明、医疗记录以及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疾病诊断证明等。有关资料报县市区教体局和市属开发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并报市教育局备案。
㈡缓考。
一、现场考试前1小时,因伤病、意外事故及女生生理周期等原因暂时无法参加考试者,或考试期间因伤病、意外事故暂时无法参加考试者,可申请缓考,并由所在初中学校办理缓考手续。缓考只限一次,在考前提出缓考申请的考生不得选择单项缓考;在考试过程中出现突发疾病的考生可提出单项缓考未考项目的申请。
申请缓考的考生,由考生本人填写《滨州市2021年初中学生体育与健康学业水平考试免(缓)考申请表》,并提供病案、疾病诊断证明及县以上医院出具的疾病诊断证明等材料,由考生家长、班主任、体育教师签字,学校审核后,报送县市区教体局、市属开发区教育局审批。应试人员在考试期间申请缓考,须在考点填写《滨州市2021年初中生体育与健康学业水平考试免(缓)考申请表》,由学校领队、监考员签字,经主考点同意后,报县市区教体局和市属开发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报教育局备案。
缓考时间为一周,具体补考时间、地点由县市区教体局、市属开发区教育管理部门确定,经教育局批准后执行。